女子借钱给闺蜜男友要不回 起诉对方反因虚假诉讼被罚款

10.08.2015  19:39

  眼看执行无着,竟凭汇款凭证再次起诉

  债主虚假诉讼反被罚款

  中国江苏网8月10日讯 在一般的借贷关系中,除了一纸借条,有些通过银行汇款形式出借款项的,还会有银行的存款凭条、转账凭证等。近日,女子夏某先凭借条起诉借款人黄某,后又凭银行汇款凭条至武进法院起诉收款人张某,该行为在审理过程中被法官识破,因涉嫌虚假诉讼,夏某被法院予以严肃处罚。

  夏某与张某是好朋友,通过张某,夏某认识了她的男友黄某。2012年底,黄某向夏某借款7万余元,并让夏某将款项打入张某的卡上,钱到账后,黄某向夏某出具了一张借条。

  到了约定还款的日子,黄某并未如约归还欠款及利息,且夏某怎么都找不到黄某了。于是,夏某持借条原件、银行汇款凭条至常州某法院起诉黄某,因黄某下落不明,法院经公告送达,于2013年底作出缺席判决:黄某归还夏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夏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因一直无法找到黄某,夏某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