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诚广场附近一电子游戏室内设赌博机 经营者获刑并领罚

10.09.2015  13:47

供人娱乐休闲的游戏室,如果变身为地下赌场,经营者就触犯了法律。近日,经营一家游戏室的刘某,就因开设赌场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今年2月25日至3月1日间,刘某在我市德诚广场附近一电子游戏室内,设置“龙凤天下”、“龙啸九天”、“疯狂渔夫”等电子游戏机4台,共24个独立操作单元,供他人消遣。经鉴定,这些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开设赌场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故酌情从轻处罚。

 

目前,很多游戏机具有赌博功能,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这类游戏机,牟取暴利或者吸引游戏者、招揽生意。法官提醒广大游戏室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切莫将游戏室“变身”成地下赌场,否则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