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十三五”提供用得起的安全绿电

23.12.2014  19:21

      十三五”期间,电力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全国用电需求增速也相应进入“换挡期”,即从过去高速甚至两位数增长进入4%~6%的中速增长期。

  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时期。推动电力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革命,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能源效率,积极有序推进能源绿色化转型、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结构,稳步促进化石能源发电清洁高效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得起的安全绿色电能,是未来电力发展改革的重大课题。

  社会用电进入中速增长期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5月首次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并于11月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中明确了新常态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电力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全国用电需求增速也相应进入“换挡期”,即从过去高速甚至两位数增长进入4%~6%的中速增长期,未来还会进入中低速乃至低速增长期。新世纪前10年,全社会用电年均增长12%左右。“十二五”前3年,用电年均增长8.4%左右,2014年用电预计增长 3.5%~4.0%,2015年有望增长4.5%~5.5%。“十三五”用电增长有望5%~6%甚至略低些。东部地区仍将是全国用电负荷中心,但用电增速和占全国的比重将逐步下降。西部地区经过西部大开发的5年培育期,2005年后用电增速开始发力,将成为未来用电增长的领头羊和火车头。

  未来:绿色化和智能化

  百多年来工业文明在创造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经济奇迹、积累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如能源紧张、资源短缺、生态退化、环境恶化、气候变化、灾害频发等等,客观上需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革命,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能源效率,积极有序推进能源绿色化转型、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非化石能源结构,稳步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能源安全经济绿色发展。

  非化石能源主要通过发电转换来实现开发利用,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更有利于提效、节能和减排,能源发展以电力为中心日益突显。电力行业发展相应进入了以安全、经济、绿色、和谐为价值特征、以绿色化和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2.0时代,并具有鲜明的特点。

  首先是电力结构绿色转型加快。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逐年提高,2013年占比接近三分之一,2020年有望达到40%左右,未来电源结构将实现从煤电为主向非化石能源发电为主的转换。

  其次是电力空间布局调整加快。常规水电转移到西南、西北水电基地,燃煤电厂加快向西部、北部煤炭基地转移,核电将从沿海向内陆辐射,西电东送等跨区跨省送电通道能力加快提升。西部地区发电装机比重从2000年的24.5%提升到2013年的33.5%、提高了9个百分点,而用电比重从2000年的 21.1%提升到25.5%、仅提高了4.4个百分点。

  再次是电力发展形态调整加快。一方面,传统能源发电继续延续大型化、基地化、跨区输送的路径发展,呈现出“”的即是好的属性。另一方面,也相继出现了分散化、小型化、分布式发展的新形态,除小水电、接入配电网的新能源发电、综合资源利用发电和小型煤层气发电外,将大量出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基于天然气的分布式能源系统、智能微网、智能家庭能源系统、电动汽车以及小微型储能装置等新形态,这些新形态尽管价格相对较高、需要国家财政补贴,但与自身大型化发展相比具有比较优势,表现出“”的是美的属性。

  最后,电力系统与用户、社会互动加深,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出现。用户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需求逐渐明显。从电力系统到用户的传统单向流动加快转变为双向乃至多向流动,新型商业模式创新加快。

  要实现电力行业安全、经济、绿色、和谐发展,客观上需要加快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智能电网,通俗理解,就是把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新型先进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与现有电力系统全面深度融合,进行智能化升级换代,从而实现电力系统更安全、更经济、更绿色和更和谐发展。

  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

  总体判断,我国已经进入电力价格上涨长周期。未来电力发展,要继续立足国内,建立多元化供应体系,正确处理好安全、绿色转型与经济社会可承受、可持续发展关系,以相对较低的电力成本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有效需求。因此,在未来规划上要重点处理好非化石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之间的关系、非化石能源发电内部结构品种优化配置的关系、以及化石能源发电结构品种优化配置的关系。

  首先,要正确处理好非化石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关系,稳步稳妥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是大势所趋。国家已经提出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能源结构目标,电力行业也要相应做出重大贡献。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无论是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还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都应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补贴的可承受能力,规划中应该做好电价测算和可承受能力评估,在可承受范围内稳步提高,从而促进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调整和社会进步。今年11月中美共同发表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我国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提高至20%左右(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就较好地考虑到了经济社会和财政补贴的承受能力。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非化石能源发电内部结构品种优化配置关系,优先开发水电和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新能源发电。在经济社会同等可承受能力下,重点规划发展好水电和核电,能够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

  当前和“十三五”期间,要重点规划发展水电和核电。在科学处理好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着力提高水电开发程度,确保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6亿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4.5~5亿千瓦,除西藏外水电资源基本开发完毕。要着力提高核电比重,尽快核准开工东部沿海核电,稳步推进中部地区核电,加大开工投产规模,2020年努力超额完成国家规划目标、争取达到7000万千瓦,2030年达到2.0亿千瓦左右,实行大型化和小型化并举。

  积极有序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坚持分散和集中开发相结合,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在国家财政能支撑、社会电价能承受、电力系统能消纳、发电成本能下降和装备技术能自主的条件下,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稳步提高开发利用程度。当前和“十三五”期间,优先在中东部分散布局,能够有效减少国家财政补贴额,能够就近消纳不弃风、不弃光,能够有效减少电网投资。

  最后,要正确处理好化石能源发电结构品种优化配置关系,优化清洁发展煤电,高效发展天燃气发电。煤电仍将是我国的基础电源。着力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加快散烧直燃煤转化为发电,在当前电煤占煤炭消费比例在50%左右的情况下,到2020年提高到60%,最终达到75%左右。提高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程度,结合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重点规划好9个大型煤电基地,实现输煤输电并举。提高煤电能效和排放准入标准,近中期重点放在分散直接燃烧煤炭整治上,未来环保技术成熟后,推行近零排放。

  坚强电网是提供用得起的安全绿色电能的重要平台。要按照结构合理、标准统一、安全经济、绿色智能的原则建设坚强电网,重点规划好跨区域输电通道和配电网,扩大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范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