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电信资费行为规范 要求运营商减少、简化套餐

16.12.2017  17:41

  交汇点讯 五花八门的套餐傻傻搞不清?套餐外怎么还多扣了几块钱?手机用了这么多年你遇上过这些烦恼没?记者15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我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江苏省电信资费行为规范》,要求电信经营者减少、简化套餐数量,规范标价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用户选择产品等7种行为将被依法查处,并记入价格信用档案,对失信者将公开经营者信用信息。

   各种套餐太绕人

   电信资费方案应简单清晰、减少数量

  2014年5月10日起,我国电信资费正式从政府管制走向市场化。“这几年来,我省居民对电信服务和收费的满意度是在提高的,”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许伟介绍,从近几年举报投诉咨询情况看,用户反映最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费不透明和套餐过多过乱等方面,有的经营者只公布几个套餐,让消费者在选择中无法了解所有情况。

  为此,我省在规范中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自主制定电信资费方案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电信资费方案应当科学合理、简单清晰、简化结构、减少数量,所有的套餐都必须公开公示。

   账户扣费出现异常时

   运营商一旦发现应告知并采取措施

  《规范》除了提出明码标价的规定之外,还要求经营者就当为用户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制定新的电信资费方案的,应当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用户自愿选择套餐

   运营商不得擅自更改约定的资费方案

  《规范》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坚持质价相符的原则;应当与用户约定服务与收费,服务合同(协议)应当简洁明了、规范统一;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不得擅自更改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方案;不得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服务并收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服务内容或者收费标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至少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并保存用户的确认凭据。

   7种行为将被查处

   还将记入价格信用档案公开失信行为

  不明码标价或价外收费,强制用户选择套餐,通过虚假手段诱骗用户接受资费产品或者服务,低于成本恶意倾销,实施价格串通等等7种行为被明确列为违法违规行为,将由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和江苏省物价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许伟表示,省物价局将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将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资费行为纳入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依法对价格失信行为进行等级认定,公开经营者信用信息。监管部门将建立电信业务资费制度,每半年交流一次,及时分析改进问题,推动电信业更好地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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