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打击电信诈骗稳准狠 办理30人重大电信诈骗案获肯定
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坚持将惩防电信诈骗犯罪作为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切入口,通过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办案标准、加强普法宣传,有效打击了当地电信诈骗犯罪现象。其中,办理的周某某等30人重大电信诈骗案件经验被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
为有效破解电信诈骗“办案难”,南通市检察院由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牵头,挑选业务骨干组成专案小组,负责办理案件、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协调完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开辟司法办案“绿色通道”。开展典型案件研判总结,提炼出“证明客服电话与手机号码关联性、利用被害人及外地警力协助获取通话清单、及时扣押作案工具、书证材料、作案账号、银行交易记录”等7个办案“突破点”供办案人员进行参考。
南通市检察院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办案细则、介入引导、考核评估等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和考核要求,有效解决办案中尺度掌握不准、进度不一、程序不规范、无法量化考核等问题。市检察院牵头制定规范性操作细则,规范电信诈骗案件办案标准。基层院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海安县院制定了《办理电信诈骗案件证据指引》《电信诈骗案件告知工作规范》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证据认定标准和权利义务告知内容。公诉部门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件、尤其是团伙性大案时,均要求主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调取相关书证、电子证据,确保相关证据能够第一时间以合法的手段及程序收集到位,为之后的审查起诉提供证据保障。案管部门针对电信诈骗案件建立了专门的考核机制,严格考评,确保案件质量。
南通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汤晓慰介绍,电信诈骗案除了案发时扣押的部分赃款、赃物以外,很难再有赃款、赃物被追回,甚至有部分赃款会转移到境外,为追赃工作增加新的难度。2016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加大对电信诈骗上下游犯罪的打击力度,深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倒卖手机卡、非法持有、倒卖信用卡、代发虚假诈骗信息、代收被害人钱款等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与金融、电信等部门建立快速沟通应对机制,建立涉案银行卡、通信账户黑名单制度,有效排查、阻断涉案资金流动、通信联络。同时,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针对易受骗人群的特点开展“一对一”宣传,利用基层干警走访民情、开展法制宣传等机会,深入金融网点、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有力压缩了电信诈骗犯罪的生存空间。 (通讯员 陆晓妹 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