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批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苏经信科技〔2017〕749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业创新发展,推进建筑企业技术进步,结合企业实际需求,根据《江苏省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将组织开展第十批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由各市经信委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1、2、3和4。
三、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经信委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择强推荐。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的申报材料(1份)和评价数据表电子文档报省经信委,同时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份)。
《办法》及申报表格可从江苏经信委网站( http://www.jseic.gov.cn/ )首页“政策发布”专栏或江苏建筑业网(http://www.jscons.gov.cn)下载。
四、组织申报中如遇疑问或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邮编:210008)
电话:025-83391968,传真:025-8339294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电话:025-5186864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016年)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