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负荷用电起火烧死两瓜农 供电公司因未巡查担责赔偿
22.07.2015 20:35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7月22日讯(记者 米格)火灾猛于虎,电也是“老虎”。江苏阜宁一场大火烧死了两瓜农,原因是瓜棚超负荷用电。因为供电公司没有巡查而不作为,阜宁法院判决“电老虎”承担火灾事故中20%的赔偿责任。
连云港的李宏一假在阜宁东沟种植西瓜,建了西瓜大棚104个,大棚供暖用电。
为方便作业,李宏一家就在大棚之间路上搭建了3间棚舍居住,供暖用电开关就设在棚舍内。
2014年2月16日凌晨,李宏被狗叫吵醒,发现棚舍已火光冲天,他赶紧拉着老婆往外冲,结果自由他自己冲出来了。想再回去救人,已无路可入。
其妻弟被惊醒后,不顾一切冲进火场救姐姐,结果姐弟二人均命丧火场。李宏虽然得命,但是面部和四肢也被2至3度烧伤。
消防部门经现场勘测,认定火灾原因是用电负荷过大,导致空气开关高温引燃了周边可燃物。
既然瓜棚申请了用电,供电公司也许可了用电,那也不能架了线送了电就不管了。李宏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因赔偿问题起纠纷,他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电能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供电公司对农村低压线路和用电设备应负有一定限度的注意义务,可供电公司怠于巡视检查而送电,违反了勤勉注意义务,存在不作为的过错,应承担李宏损失的20%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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