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产业项目前期评审和后期评价机制

12.05.2015  11:12

      出台意见对前期评审和后期评价的范围、内容及流程进行明确,规定除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外的所有新增建设用地产业项目需进行前期评审和后期评价。前期评审重点评估项目产业情况、存量用地情况、资源占用情况和企业品质情况等四方面内容,后期评价重点依据前期评审内容、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要求及项目产出情况经行评价。项目评价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分类,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达产一年后给予企业一定奖励,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超过30%以上的项目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镇(园区、街道),暂停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审批。(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