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和医保将合并 生育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2015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2016年3月
“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实施。
2016年4月
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实施合并后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进行整合
昨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正在研究合并实施的试点方案。初步思路是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实行两项保险统一的登记缴费和基金管理。合并后,生育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表示,生育保险其实筹集的资金不是太大,针对的还是特定群体,基金支出量也不是很大,有些地方存在结余。如果两项合并,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强医疗资金的支出能力。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分析说,今后生育保险就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去年,国务院确定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是否会进一步降低缴费费率?在杨燕绥看来,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将进行整合,由于要留出一笔钱发放生育津贴,费率有无进一步降费空间,这需要研究。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7亿人,基金收入446亿元,支出368亿元,基金累计结余593亿元。
新闻链接
5月起降低养老保险缴费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还明确,从今年5月1号开始,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缴费比例降低至20%;缴费比例为20%、且去年年底养老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阶段性降低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