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廉洁性、合法性、风险性评估会
7月1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廉洁性、合法性、风险性评估会,副主任何小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我委邀请省公安厅、省信访局、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街道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组成专家评估组,分别从立法、执行、维稳等角度,从与上位法相一致、反腐倡廉总体要求、社会风险防范、责权相统一等方面对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进行廉洁性、合法性、风险性评估。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评估会。
评估组认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是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权益的民生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监督评估“四权分离”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考核,有利于保证制度实施的廉洁性;《意见》以法律法规为支撑,以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对重点条款充分调查论证,保证了《意见》的合法性;省卫生计生委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调研,吸取群众意见,对重点信访事项科学预判,制定预案,最大限度降低了社会风险。
何小鹏指出,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任务;是诚信政府的应尽职责。我委高度重视,将《意见》起草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争取最大力度的优先优惠政策。何小鹏强调,此次评估会的专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委将组织论证,完善《意见》内容,并将在《意见》出台之后,及时召开全省推进会,强化落实,确保扶助关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