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关怀应体现更大的公共情怀
近日,为规范广州惠州市生育关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惠州市计生协会制定了《惠州市生育关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生育关怀资金主要来自捐赠,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独生子女死亡发放10000~2000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根据残疾等级,一级5000元,二级3000元,三、四级2000元。(1月 20日《南方都市报》)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聚焦生育的行为,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其有一个标志性的口号叫“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生育与每个家庭密切相关,然而生育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并接受政策性约束,比如独生子女的强制性意味着,一个家庭只能放弃自己更多的生育选择权,并面对由此带来的失独风险。时下国内有超过一百万家庭因为孩子去世而失独,他们理应也必须得到公共政策层面的慰藉,并对他们为国家人口政策和公共担当而作出的贡献给予补偿。
还有一种更不确定的生育风险,中国是世界上出生缺陷的高发国家之一,每年的出生缺陷儿数量约占全世界的 20%。据专家估计,每年约有20万~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中国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万~120 万,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出生对于女性来说也是一种挑战,很多女性因为生育而患上了严重的疾病甚至为此失去生命,此时若给予生育关怀,则具有浓浓的人文内涵。
生育关怀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某种意义上讲属于一种民间慈善,其介入和涵盖生育领域,具有前置性和普适性,既丰富和拓展了慈善和公益事业的广度,又深化和挖掘了深度,具有基本的公共情怀和温度。而要将善策的作用发挥最大化,就必须用程序正义确保结果公平。同时社会生育关怀所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一方面要确保其基本的公平,努力做到全方位覆盖和无遗漏救济;另一方面又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让其发挥四两拨千金的杠杆作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关怀的范围和救济金的使用数量,可以让其做到精细化和标准化,避免其间弹性过大而给寻租创造条件,也有助于社会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为生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常态化创造条件。
生育起点对于孩子来说是起点,对家庭来说同样是起点,在起点上帮扶一把和救济一下,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单纯地从金额来看,生育关怀发放的标准并不高,然而钱少情义重,对于处于困境中的家庭,却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并让人看到了继续向前的信心和勇气。更何况公益与慈善需要平台与载体,只有当每个人都关心和关注,个体的权利实现才会更有成色。“生育关怀行动”既然已然起航,就应当在善管善用中不断前进并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最终实现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使用,让其成为公益事业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