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和两年行动方案

20.07.2016  20:13

  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精神,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日前,在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淮安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淮安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行动方案(2016-2017年)》。

  《实施意见》全文共10章40条,提出坚持把生态文明作为“绿色崛起、生态跨越,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的主要标杆,提出“九个进一步”要求,即强化空间管控,进一步优化全域开发格局;突出节约优先,进一步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强化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进一步维护良好自然环境;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打造宜业宜居环境;培育生态文化,进一步形成全民共建共享局面;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

  《两年方案》提出近两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实施“十大行动”,即化工园区专项整治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行动、环境风险防控行动、空间优化生态修复行动、生态文化培育行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以及240个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