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启动生态保护差别化考核 促进可持续发展

10.08.2016  03:35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政府出台《姜堰区生态保护差别化考核办法(试行)》。此举旨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该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

  《办法》将溱湖旅游度假区(溱潼镇)、罗塘街道、三水街道、淤溪镇、沈高镇五个划入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较大的镇街纳入考核范围。

  为了突出“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将相关镇街发展引导到生态优先、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轨道上来,《办法》提出,对相关镇街重点从绿色发展、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循环发展、生态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生态文明创建八个方面实行差别化考核。(印锋 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