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胜诉:获赔500万 《宫3》停止发行
25.12.2014 17:09
本文来源: News.Jstv.Com
琼瑶、于正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暂告一段落。
事件回顾:
今年上半年,电视剧《宫锁连城》热播。台湾著名女作家琼瑶在4月发文指出,该剧是编剧于正抄袭她的作品《梅花烙》,于正对此予以否认。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未经她的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
琼瑶认为于正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求判令于正在内的5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并发表声明称,本案胜诉所获赔偿将作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
12月5日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随后,109名大牌编剧入镜抢戏,联名发表声明支持琼瑶,当中甚至包括许多“金字招牌”编剧。编剧界如此大阵仗,空前团结,这在之前从未发生过,这也让于正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
于正方也以工作室的名义发表了一份声明:“我们充分尊重司法程序,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将始终全力配合法庭调查工作,并相信法庭会依据事实和证据,最终做出公正判决。鉴于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我将始终关注案件进展,并不对此案发表任何可能干扰司法独立的观点。”
针对琼瑶律师质问的“侵权”核心——21条桥段,被于正方予以驳斥,21个桥段子虚乌有,而且21个桥段仅是“偷龙转凤、公主下嫁、少年展英姿”等个别情节,并且是家喻户晓的传统故事。所谓“桥段”及“桥段组合”属于特定场景、公有素材或有限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的作品是独立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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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4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