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男子因琐事发生口角 持刀戳伤妻子腹部

19.04.2016  21:49

  因家庭琐事夫妻二人发生争执,厮打中,丈夫将妻子打成重伤。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张某,29岁,高中文化,无业。今年2月24日晚,张某在位于沭阳县沭城街道某小区的家中因琐事与妻子李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持刀将李某腹部戳伤。经鉴定,李某腹部损失致胃破裂进行胃修补术,构成重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受害方一定要及时报案,保留病历、照片等证据。这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重要。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