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高科技战争中人防工程还管用吗?
人防工程到底要不要建?
人防工程,正式的名字是“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
中国的人防工程建设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抗美援朝的时候,为防备美国的空袭,在东北地区就建设了防空地下室。而大规模的人防工程建设则始于上世纪60年代末。改革开放初期,以前修建的防空洞大部分被废弃了,少数质量好、标准高的防空工程被改造成地下商场或仓库。但修建人防工程的传统被继承下来,并以文件和法规的形式贯彻到基本建设当中。
不少市民认为,国家在和平时期,还有必要搞人防工程吗?现代先进武器都可打到地下几十米,人防工程还能防得住吗?
近十几年发生的现代化局部战争表明,海湾战争中,虽然伊拉克的各种地面军事设施几乎被完全摧毁,但其地下战争指挥系统几乎完好无损,超过半数的重要军事装备由于藏匿在地下也得到了保存。科索沃战争中,南联盟利用修筑的地下工程和民防设施较好地保存了实力,北约对其有效打击率仅为15%~20%。这些实例充分说明了即使在现代战争中,人防工程对减少平民生命、财产损失和增强国家的抗毁伤能力仍具有重要的作,和平时期建造人防工程绝不是可有可无的。
联合国公约严禁打击保护平民的人防工程
未来的战争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的战争,空袭的主要手段将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常规武器袭击,核武器将作为战争的威慑力量。空袭作战的基本方式,已从大面积的饱和轰炸,转为精心选择关系战争全局和具有战略价值的政治中心、重兵集团、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指挥、通信、交通枢纽等关键性目标实施精确打击。根据联合国公约,敌对双方不允许用大量的精确制导武器攻击手无寸铁的百姓和民用目标,也不允许使用专门的钻地炸弹来打击保护平民的人防工程。“结建”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量大面广,比较分散,绝大部分位于城市居民区内,威力巨大的先进武器造价很高,数量也有限,要打这么多的人防工程可能性很小,同时也是违反国际法的,必然受到舆论谴责。它不是敌方空袭的主要目标,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保护城市居民免受空袭的附带损伤。
人防工程可以抵抗核武器冲击波
《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中规定的人防工程现行防护标准,是以抵抗核武器冲击波地面超压为分级的基本指标,同时也具有对常规武器空袭的防护要求。一般人防工程当然(包括“结建”防空地下室)不要求抵抗航弹的直接命中,但要求采取技术措施,限制航弹直接命中的毁伤威胁。只要布局合理(离开重要目标一定距离),被直接命中的概率极低。因此,它具有相当的安全程度。对于量大面广的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考虑抗航弹直接命中,提高工程的防护能力,不但我国的经济力量无法承受,而且对提高掩蔽人员的生存能力改善很小。所以,人防工程划分防护单位和抗爆单元能减少毁伤的范围,从而能够大大降低战争的危害程度,能有效提高“结建”防空地下室内人员生存概率。
从广义上讲,一切地下建筑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抗常规武器爆炸的能力,结建防空地下室也不例外。在非直接命中的条件下,即使是抗力等级最低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也能有效抵抗冲击波和弹壳碎片的冲击,能够承受飞散的建筑材料碎片产生的荷载,保障位于防空地下室内人员的安全。
位于地下的防空地下室具有良好的防爆、防火功能。一般情况下,对空袭后地面上发生的次生灾害包括城市大火、化学品爆炸、地面建筑物倒塌、空气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断水、断电等,均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空地下室的隔离通风和滤毒通风系统能够阻止空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核、化、生物质进入人防工程从而保障了工程内人员的安全。
建设民用建筑须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目前,国际局势和我国的周边环境总的看,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局部地区的政治磨擦,武装冲突还在继续,天下并不太平。我国周边地区也依然存在着不安定因素,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战争观念,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做好应付战争的一切准备。依法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不仅对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存战争潜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且对维护世界和平,延缓和制约战争的爆发也将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周期长,靠临战突击是来不及的,必须结合国家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建设单位要自觉履行人防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义务,在开发建设民用建筑的同时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单位则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战术技术要求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好图纸审查关、质量监督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质量,使其在现代战争中,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