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环评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会议

12.12.2016  12:35

2016年12月9日,省环保厅法规处和机关党委牵头组织环评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会议。省法制办、省信用办、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及环评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和注册环评工程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对《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简称办法)进行了审查,省厅法规处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和进展,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厅环评处有关人员对《办法》的条款做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专家组一致认为《办法》的出台十分必要,将对规范江苏的环评市场及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专家们对《办法》逐条逐句进行修改讨论并提出建议,最后一致同意在做好部分修改的基础上通过合法性审核和廉洁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