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严格审查环境行政案件,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31.10.2014  16:28

  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及徐安检察长在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大沟通力度,近日专程走访区环保局,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环境行政案件中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开展了梳理讨论,初步建立检察机关与区环境保护局双向沟通机制。   

  今年以来,邗江区环保局重点监管各类企业、单位40余家,主要医学、化工、电镀等群众上访、新进项目等环境领域问题,全年共立案查处10起环境行政案件,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院派出检察官对立案查处的十起案件查询了具体明细,并调阅部分案件卷宗,对照刑法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查是否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区环保部门提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处罚自由标准的把握、两高司法解释的具体适用等问题,并与该院进行了详细研讨。   

  该院与环保局还就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机关与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衔接协作进行会商,拟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及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从严厉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的要求出发,按照加强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思路,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保证辖区生态环境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