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江苏7件群众举报环境案件
扬子晚报网(记者 张可)环保部本月18日通报今年8月份群众举报环保案件处理情况,涉及江苏省7件,徐州、南通2件,南京、连云港、无锡各1件。各地环保部门均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7件在核查中证实不存在举报反映的问题:
涉及江苏的案件中,主要问题包括废水污染、噪声超标、异味扰民等,以及企业存在的违规处置固废、违法经营和违法生产。例如南京市雨花台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际地铁工程噪声超标,雨花台区环保局对该工地违法施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报告南京市环保局依法征收超标排污费。
此外,还有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兆昱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废水污染、违规处置固废,赣榆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修复污水处理站流量计,完善生活污水收集途径,规范固废堆场;无锡市新区新安镇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无锡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快环保治理进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徐州市丰县王沟镇丁楼村桂英丰家禽有限公司废水污染、违法经营,丰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在未经验收前不得生产,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徐州市云龙区自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废气污染、噪声污染、违法生产,云龙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前不得擅自生产,并建议区政府对该公司进行关闭搬迁。南通海门市包场镇回力橡胶有限公司、大华橡胶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海门市环保局要求2 家公司严格按照橡胶行业再推进工程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做好废气治理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活性炭和废气吸收液,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一件在核查中证实不存在举报反映的问题:南通启东市惠丰镇启东宗泰纤维有限公司被群众举报污染问题,经启东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原精制棉车间未生产,塑料颗粒加工项目不在运行,厂内没有清洗加工,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废气、废水污染问题。(编辑:江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