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环保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25.12.2014  11:08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推广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改变以往发生污染事故后“企业污染、群众受损、政府买单”的状况,是环境管理手段创新的有益尝试。     

  今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扬中市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镇江市环保局的要求,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同时与保险公司加强联系,要求保险公司规范理赔程序、定损评估技术标准,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等,积极做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工作。

  截止目前,扬中市已经有14家企业投保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保费7万元,总保额1400万元,参保单位数量、保障金额较往年有大幅提升,在镇江市范围内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