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环保局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02.04.2015  21:13

  近日,淮安市环保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接连召开两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对盐化新区几家企业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不规范处置危废以及违法排污等几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审议。
  会上,与会人员对案件调查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依据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集体讨论形成结论性意见并制作《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会后,再根据会议结论性意见向相关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从2013年6月8日“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到今年初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再到3月1日刚施行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各类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可谓越来越严苛,为做到严格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淮安市环保局于去年10月制定了《淮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法》,坚持对重大行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进一步提高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努力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