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环保“四结合”深入推进环保大检查

13.10.2015  05:23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大检查工作,太仓市环保局坚持“四个不放过”(不检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申报范围,加强数据审核,分类梳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保持环境监管高压势。

  一是与深挖问题、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打消顾虑,扩大检查覆盖面,把问题彻底弄清楚、摆出来,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逐一检查处理存在批建不符或未批先建、试生产超期、已建成投产未办理验收等情形的项目,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坚决依法关闭;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红线规划,存在排放不达标等环境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对符合绿色发展、有污染治理设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的,经环境监测、监察检查合格的登记入册,纳入日常环境管理。针对偷排直排、数据造假等恶意违法行为,狠抓典型、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严惩,树立新法威严。

  二是与整治环保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结合起来。以化工、电镀、印染等高污染行业,港区化工园区、沙溪印染园区、双凤涉重金属园区等高污染工业园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列出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坚决取缔限期整改不达标、生产工艺落后的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争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

  三是与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起来。结合省厅环保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局长大接访活动,按照“一案一策”原则,着力化解中集、保捷、绿丰3个信访积案,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加大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做到“化解一批、疏导一批、终结一批”。在与嘉定区建立区域环境共建共批的基础上,定期就边界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与昆山、常熟等交界地区环保部门联防联动,确保每年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市域边界环境质量。

  四是与探索环保综合执法机制结合起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制定下发《太仓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方案》,形成市、镇(区)、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机制,落实各层级监管网格工作目标任务,明确环境监管网格日常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环境监管网格落到实处。同时,积极探索在镇(区)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将工业区以外村级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畜禽养殖以及餐饮油烟,统一由镇(区)综合执法队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