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环保信用评价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苏州市开展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暨环保信用评价及管理系统专项培训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和环境监管水平提升,3月17日,苏州市环保局举办了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暨环保信用评价及管理系统专项培训。各市、区环保局分管信用评价工作人员以及系统管理员,局机关相关处室、单位联络员共40人参加了培训。
苏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元龙高度重视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至始至终参加培训并认真听取讲座的每一个内容。同时,苏州市物价局环境资源价格处杨坚华也参加了会议,并就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和环保同仁进行了探讨。
培训会上,省环保厅法规处调研员龚志军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平台运用等方面,系统介绍了全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就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环保信用评价标准进行了解读。下一步,就实行企业环保信用分类,强化行政管理全过程信用监管,推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和事后信用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信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完善推广差别水电价政策等进行了辅导。
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徐洁对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操作实务进行了详细讲解。之后,大家就系统操作、评价标准等具体问题展开了积极热烈讨论。
最后,苏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归浩强调,加强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是转变环保部门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省级印发的《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关于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差别水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程序,继续推广环保信用信息在系统内外的共享和联动奖惩,从而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