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任省委常委
中共中央批准:王立科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
附王立科同志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8月辽宁省司法学校司法班学习;
1982年10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民警(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班学习);
1987年1月辽宁省北镇县广宁乡派出所副所长;
1987年12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副科级,其间: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年9月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年8月明确正科级);
1998年8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县级);
1999年12月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02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6月明确正县级);
2004年6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9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年8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4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党委)书记;
2012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3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2013年4月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3年12月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交汇点记者郁芬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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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