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家黔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4.04.2015  17:40

龙虎网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家黔(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家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家黔,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家黔利用其担任黔东南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家黔简历

王家黔,男,汉族,1964年8月生,贵州遵义人,1986年4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4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6年07月至1989年10月,任贵州省公安厅通信处助理侦察员、侦察员(其间: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在凯里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见习)。

1989年10 月至1991年03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刑侦处侦察员。

1991年03月至2000年10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助理侦察员、侦察员、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7年10月至1991年10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3月至2000年6月在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0年10月至2005年07月,任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处长。 2005年07月至2008年06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

2008年06月至2008年10月,任贵州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2008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贵州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州委政法委委员。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黔东南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

2011年12月至2014年09月,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4年9月1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 新华网   编辑: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