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出招整治“红顶中介” 规范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权力下放了,如何防止“一放就乱”?昨天,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这标志着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介绍,下一步,江苏还将建立“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对包括取消、下放、前置改后置在内的所有权力事项确保“分得清责任,找得到人”。
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为企业松绑减负后,政府部门不能一放了之,要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填补权力取消下放后形成的监管空白。”张学才介绍,自去年以来,江苏省级层面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506项,精简幅度56.9%,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意见的出台就是要规范权力运行,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具体来说,将从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4个方面来加强监管。比如通过加强日常督查,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制度。同时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失信将受到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闯红灯、没按时缴纳水电费……今后只要有一处失信“污点”,可能处处受限。“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省信用办副主任储理石介绍,江苏将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统计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构建联合惩戒的基础。
8市县试点综合执法改革
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的现象在逐渐消除。意见明确,江苏将改革监管执法体系。张学才透露,中央编办已经批复江苏8个市县(包括南京、常州、南通、徐州等地)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由基层监管的事项,省政府部门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同一执法职责的市或市辖区原则上只在一个层级设置执法队伍。
与之相对应的,江苏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启动。“通过实现相对集中审批和综合执法,逐步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套清单管边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张学才介绍说。
四招整治“红顶中介”
对于“红顶中介”,社会上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即“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
张学才表示,“红顶中介”作为另类腐败现象,通过形形色色的评估、证明、检验、检测、认证,蚕食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红利,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必须大力整治。针对这些问题,江苏拿出了四招来应对: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二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分类治理,法定中介服务严格按规定范围实施,部门擅自扩权增设的一律取消,收费过高的大幅降低资费标准。三是落实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措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涉及审批的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四是严禁指定中介,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网上“中介超市”,通过合法有序竞争,让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
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将被追责
“各级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将纳入到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我们将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张学才表示,对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及地方政府长期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陈雅鹿伟)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