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检察监督拆除一违建液化气站群众拍手叫好

28.11.2015  09:19

  “加气站违规经营的事终于解决了,安全隐患彻底排除,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能放下了,这么短时间能达到这个结果真不容易,还真离不开检察院的督促和协调……”日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收到一起行政督促履职案件的回函,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反馈情况时作出上述感慨。

  今年8月底,时值天津港“8.12”事故发生不久,玄武区检察院陆续接到多起群众反映,区域内一处液化气加气站存在无证经营问题,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周边居民议论纷纷,担心情绪蔓延。该院对此极为重视,立即派员着手展开调查核实工作,查证了南京某客运公司为解决客车加气问题,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成涉案加气站,并投入使用的违法事实。其所用储气罐曾发生焊接缺陷问题,又缺乏专业维护和定期检测,存在泄露甚至爆燃危险。行政主管部门虽然早已作出罚款并取缔的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将近一年仍未执行到位,加气站却一直在违法使用。

  “主管部门对违法现象绝不应一罚了之,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行政手段先行停止加气站使用,避免隐患持续,并要协调法院从快执行,否则就是履职不到位,就是对公众不负责任”,该院陆宁平检察长在案情讨论会上如此分析。

  该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向区法院发函,督促从严从快处置。之后,又积极协助做好落实工作,配合制定执行方案、联系专业机构,采取气体置换等方式排空储气罐遗留液化气,封存罐体,同时协助涉事公司联系加气站点,保障客车正常运营和公众出行,最终用时仅两月促使事件得到彻底处置。该院干警在答复来访群众时,大家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成效高度赞许,纷纷“点赞”。

  “这是我院所办行政督促履职案件的一个典型,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区域特点,加强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推进监督机制、平台和规则三大项目建设,先后针对活禽饲养销售、伪劣保健品销售等食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行政管理缺位问题,以及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等国资领域发现的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办理了一批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益,挽回国家损失300余万元。”该院民行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