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偿献血最高可获5000元大病救助
10.05.2015 20:40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8日是第68个世界红十字日,《南京红十字无偿献血者大病救助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即日起在南京地区参加无偿献血的志愿者一旦患大病且有特殊困难,最高可获得5000元大病救助。
哪些大病在救助范围内?《办法》明确,一类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二类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脑外伤、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慢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重症糖尿病、消化道出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精神病等。
救助为一次性救助,医疗费总额不超过2万元,救助1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2万元、不足5万元,救助2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5万元、不足10万元,救助3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10万元、不足15万元,救助4000元;医疗费总额超过15万元,救助5000元。
《办法》要求,符合救助金适用范围的求助者须填写申请表,到所在区红十字会递交申请,并提供南京地区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复印件、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复印件,由区红十字会完成对求助人家庭情况的审核,符合事实的,报南京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经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给予救助。
此前,《江苏省献血条例》明确,江苏省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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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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