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肉中添加“卤精”铜山一熟食店老板涉罪被诉

04.12.2014  11:31

  为使熟食店里的猪头肉有卖相,在里面加入秘方“卤精”,并进行销售。近日,一熟食店老板唐怀元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唐怀元在铜山区文沃菜市场经营一家熟食店,以销售凉菜及猪头肉等卤制品为主。今年二三月,为了让自己煮出来的猪头肉更有卖相,经“高人”指点,唐怀元从徐州市天桥市场一摊位以2元钱一瓶的价格,购买了多瓶“卤精”,并使用该“卤精”混合冰糖、老抽、大料等来加工制作猪头肉。

  今年4月,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质监局突击检查了一批熟食店,通过依法提取标本、检验,发现唐怀元熟食店的猪头肉样品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并当场查获多瓶未使用的“卤精”,经化验确认该“卤精”的主要成分是亚硝酸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在购买卤肉时一定要仔细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