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狗引发交通事故 法院判养狗人赔偿

13.10.2015  11:00

  为避让横穿马路的狗,张老汉紧急刹车后被甩出车外,并因此花去医疗费5100元。那么,因避让狗带来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事后,张老汉与狗主人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近日,淮安市洪泽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主持双方调解化解了纠纷。

  今年6月14日中午12时许,张老汉驾驶农用三轮车,将刚从地里收割上来的小麦往家里运。当他行至某乡道与国道205交叉路口时,从国道方向冷不丁地窜出一条小黄狗,张老汉为了躲避这条狗,不得不急刹车,哪想刹车过猛,车子失去了平衡,车上装的粮食麻袋由于惯性直接涌向了车头,张老汉躲闪不及和麻袋一起被甩出了车外。闯了祸的小黄狗见状不妙,逃之夭夭。躺在地上的张老汉,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头上蹭破一块皮,右胳膊无法动弹,两腿膝盖处的裤子破了一大块,并且渗出鲜红的血。张老汉这才知道出事了,由于事发突然,他连那条狗长什么样都没有看清。

  正在此时,小黄狗的主人陆某刚好路过此地,他见是自己认识的人,以为发生了肇事逃逸,还打抱不平,帮助张老汉拨通120急救电话和122报警电话。张老汉很是感激。在等交警到来的空档,张老汉讲起了事情的经过。听完后,陆某对张老汉的遭遇很是同情,并安慰他说,“这狗给主人闯祸了,没有看管好狗,狗的主人肯定要吃官司。

  幸好这个路口在前些天刚安装了电子摄像头,从调取的事发当天监控视频中,交警发现了小黄狗的踪迹,并顺藤摸瓜找到了狗的主人,巧的是狗的主人正是本起事故的见证人陆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疏于对饲养动物的看管,致其脱逃,横穿马路时对他人造成侵权,应对他人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原、被告双方是熟人,且愿意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张老汉的医疗费有了着落,陆某也因没管好饲养的动物付出了代价。

编辑: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