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服务民生 兴化检察连续六年赢得三级先进荣誉
连续6年在江苏省泰州市基层院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2015年2月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成功步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并被评为省文明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兴化市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好评度不断提升。
兴化市检察院从“洼地”一跃成为“山峰”,这其中离不开兴化全体检察干警辛勤的付出。该院以“扬长克短增实力,凝心聚力争省优”为奋斗指引,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6年以来,先后涌现出中国好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司法警察警务技能竞赛冠军、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好青年、兴化撤县建市30周年功臣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并打造了一批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服务民生的检察工作品牌。
“兴农检察” ——老品牌焕发新光彩
2011年,兴化市检察院结合农业大市的实际,铸造了“兴农检察”这一品牌。这一服务品牌的打造,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动力和创新活力,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肯定。就在这一年,“兴农检察”助力兴化市检察院在泰州基层院考核中一跃成为第一。
2017年“兴农检察”获评泰州市机关服务品牌,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并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该院“兴农检察”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加大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设立乡镇检察室,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围绕服务三农做好检察工作。同时开展“兴农检察直通车”活动,走遍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着力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该活动入选兴化“十大法治民生工程”。
“小翁姐姐维权热线” ——走进青少年的心中
持续打造“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品牌,探索建立彩虹涉罪青少年分类帮教机制,以“爱心、关心、暖心、贴心”四心工作法为抓手,强化涉罪青少年帮教措施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联合,在全市多家企业共建帮教基地;同时联合关工委、法院,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社区服刑青少年落实帮教措施,教育挽救社区服刑青少年,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成立泰州首家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强化检校共建,一年来到各学校开展巡讲42场次。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未检检察官为服刑人员孩子当“临时家长”,开展“一路同行、励志成长”“守护留守女童、关爱女童成长”等主题活动。未成年人检察科被评为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小翁姐姐”翁立萍荣获“江苏好青年”“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制作的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动漫片,获评全国电视法制节目二等奖,得到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检察护航食药环”——彰显检察担当
该院为助力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和打造“江苏大公园”中心工作,创新推出“检察护航食药环”品牌,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执法司法保护的新模式,使行政执法与民事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共同构筑“食药环”保护屏障。
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关切,该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检察官办公室。2017年以来,共起诉侵害食药安全案件25件27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7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色兴化,制定出台《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与环保局建立打击违法排污、关闭整治危废化工企业联动机制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依法办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关注的销售伪劣化妆品案件,办理兴化市光明蓄电池厂违规提炼粗铅排污案,逮捕13人。迅速介入被“263”专项行动曝光的兴化、姜堰界河污染问题调查,跟踪督促处置坑塘污泥事件整改情况,多次到现场监督畜禽养殖违法排污问题整治。
“阳光检律”——司法规范强监督
该院以刑检部门为切入点,依法保障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益,加强检察官与律师的互动互信,建立新型良性检律关系。今年以来,主动为来访律师绑定微信账号57人次,通过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向辩护律师推送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96件。严格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收集证据、辩论等执业权利。为方便辩护律师阅卷,该院专门设立律师阅卷室,今年以来已接待108次,提供光盘刻录110张。
积极推动实施“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建立检察调解专家团,吸纳6名当地知名律师为成员,共同参与信访案件调解8件。邀请律师参与阳光接访、阳光调查、阳光答复,推动建立“一站式”律师援助平台,为信访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建立阳光律师微信群,强化律师与信访人员点对点交流,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检察调解专家团律师成员,当面对信访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今后,兴化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对律师申请事项的服务配套机制,全方位提升服务的软硬实力,不断丰富“阳光检律”的品牌内涵。
□本报通讯员 程 婷 陈桂才 本报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