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局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提供国土资源政策支撑

15.11.2017  12:32

      结合实际,从土地规划和用地保障两个方面,提供国土资源政策支撑。土地规划上,抢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契机,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在江淮生态大走廊周边、高速和国省干道沿线、中心城市和县城近郊、城市生态中心和旅游景区周边规划布点提供保障,促进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规划有机融合;用地保障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产业规划的企业,鼓励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可由各地先行办理供地手续,优先安排供地。(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