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管理中心三举措加强物业维修资金安全管理

12.04.2016  16:36
 

连云港市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物业维修资金安全管理,确保物业维修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有效地维护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房屋养老金的作用,真正做到了房屋养老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是规范制度保安全。 连云港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65号令)、《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维修资金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连房〔2007〕106号)和《连云港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连房〔2008〕106号)地方性规范文件,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集中管理、政府监督的原则,从源头上杜绝挪用维修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管理抓安全。 连云港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成立大额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分析研究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财务人员内控管理,并制定了《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月定期与银行核对一次账务,至少每半年到银行现场核查一次账务,不定期抽查账务和核对存单,同时资金调配实行计划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并推行物业维修资金大额存款支付确认制度,凡未经确认的,银行一律不予支付物业维修资金大额存款,确保物业维修资金存储安全。

三是强化监管助安全。 2009年,连云港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开通物业维修资金网上查询系统,实现了网上查询,凡2008年5月1日以后(之前交存的物业维修资金完善有关信息后即可实现)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输入身份证、姓名即可查询到本人物业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利息、余额等信息;2012年,该管理机构建立寄送物业维修资金对账单制度,截止2015年12月底,已累计寄送19.3万份,进一步促进了物业维修资金的公开、透明管理。同时,该管理机构强化内部控制和各岗位的制约,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实现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环环相扣,并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资金统计报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审计,确保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安全。截止2016年2月底,连云港市市区已累计使用物业维修资金2019.71万元,涉及120个小区,惠及10.2万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