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度:创意产业的保护伞和加速器
“在英国,每18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人就职于创意产业。不管从经济上还是文化上来讲,我们都为英国的创意产业感到非常自豪。”英国知识产权局版权与行政执法司司长罗斯·林奇说。
如今,创意产业已经成为英国向世界递出的一张新名片。据林奇介绍,2014年英国出版行业收入达到800亿英镑(约8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占到40%,全球电影票房收入中有11%属于英国的影视企业,另外英国占到全球音乐市场的14%,世界最畅销艺术家前10位中有5位都来自于英国。
好的知识产权制度既能促进作品的传播又能激励作者创新,英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如何适应数字环境做好创意产业的加速器和保护伞呢?林奇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介绍了英国的做法。
据林奇介绍,在英国有很多规模小又很有创新性的活动,这些活动当中会涉及一定的复制行为,因此在使用作品时,其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性是不确定的。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2014年6月和10月我们将版权的例外进行了一些扩大。使作品的使用和传播能更加容易。”林奇说道,“在数字时代,不光信息和作品的复制技术非常发达,作品的快速传播和使用对社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版权的例外还包括数据挖掘行为,如大数据分析所必须的信息的搜集与复制,更新对于教学、科研活动的例外规定,使得版权制度能够适应现代教学的技术,同时也让档案馆和图书馆更易于保存文化遗产,使残疾人能够更容易地获得更广泛的版权作品。除此之外,英国也为引用和模仿创造了新的例外,以便加强创新竞争、研究和教育,同时也能够使大家更加尊重版权法,在林奇看来,这些版权的例外都是针对数字环境及互联网的发展而做出的调整,是为了让版权制度能够在数字革命的今天与时俱进。
“关于版权的例外规定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也行之有效,但我们尽量将这些例外规定得非常明确,否则可能会造成法律上的不确定性,甚至会让一些出于赢利目的侵权的人去钻空子,比如孤儿作品。”林奇介绍,英国2014年10月开始设立孤儿作品制度,自此之后一共完成了400多个孤儿作品的许可。但是在颁发许可之前要根据授权机构制定的指引和检查清单进行非常详细的、尽职的搜索。
除了在制度安排上尽量为创意产业提供便利之外,英国还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执法,为创新者撑起保护伞。林奇认为,网络侵权是全世界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也需要用全社会的力量去解决。
据她介绍,2013年9月英国警方组建了一个专门的网上知识产权犯罪小组(PIPCU),该机构的任务是查处严重的、有组织的网上盗版和假冒行为,既包括数字产品也包括实体产品。到目前为止,PIPCU已经逮捕了52人,屏蔽了超过5000个网络域名,并将1100多万的访问量从侵权网站导入到了其他的网站之上。
对于侵权网站,最有效的方式是斩断其利益来源,林奇介绍说,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定期将经PIPCU核实的侵权站点名单通过一家向数字广告行业提供最新侵权站点名单的门户网站(IWL)公布出来,自创意行动和侵权网站名单启动以来,英国广告支出最多的一些公司在侵权网站上做广告的费用已减少了73%。
除此之外,英国还通过行业合作和公众教育等方式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帮助英国的创意产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