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一根“线”绣出苏州美

23.07.2015  13:30

       苏绣的美是不言而喻的,作为中国四大名绣之一,它的端庄典雅、温婉动人,宛若江南女子般令人着迷。苏绣流传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已经成为苏州的一张文化名片。众所周知,按照传统惯例,绣娘们在进行刺绣作品创作时,大多是将他人的绘画、书法或摄影作品临摹后作为底稿,再进行二次创作。但在版权保护日益完善的今天,这种做法已经行不通了。苏绣要想有市场竞争力,除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外,只有依靠版权这根“线”,才能绣出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最难忘怀的痛——侵权赔偿

            苏绣的发源地镇湖是一个坐落于太湖之滨的美丽小镇,全镇以苏绣闻名天下,拥有绣娘上万名,是个名副其实的苏州刺绣之乡。在这里,随便拉住一个绣娘问她是否知道版权,她都会说出个一二。

              原因很简单,因为很多知名的绣娘都因侵犯著作权而接连成为被告,尤其是当年备受关注的苏绣大师卢福英的刺绣作品《贵妃醉酒》侵犯著作权案,最后是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下,以卢福英向《贵妃醉酒》原画作品的经纪公司赔偿1万多元结案的。而诸如此类的诉讼,在镇湖还出现过数起,曾经有一位绣娘被起诉后,是以自己的20多幅刺绣作品为代价与原告“私了”的。

            现在,绣娘们都明白,过去随便找张画、找张照片、找个书法临摹下来,作为底稿再进行刺绣的方法行不通了,因为那是犯法的,一定要得到原作者授权后才行。但是,上哪儿找那些作者呢?很长一段时间里,版权授权成了整个苏州刺绣行业、上万名苏州绣娘及刺绣企业面临的最大的难题。


  最现实的问题——怎样授权

            当很多原创作者将绣娘告上法庭后,绣娘们心里也是很委屈的。还记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姚建萍,就曾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的一个有关刺绣侵权案件研讨会上表示,刺绣与绘画在手法、艺术、效果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是另外的一种创作,是对绘画艺术的另一种表达。“刺绣所花费的脑力、所付出的体力是十分巨大的。我们通过数年的努力研究各种针法,创造出了一些刺绣精品,但也经常会成为别人模仿的对象,成为旅游商品,我们的权利又该如何保障?”姚建萍谈道。

                对此,江苏省版权协会副会长翁冶中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原创作品是版权保护的对象,刺绣艺术家二次创作的刺绣作品同样也是版权保护的重点。改编并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一种创新。例如,在对绘画作品模仿的过程中,为达到最佳的艺术表现力,刺绣艺术家必须通过绣理设计与技能结合的创新,才能完成刺绣作品的创作。但是,绣娘们要明白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绘画作品改编为刺绣作品就构成侵权,而侵权所产生的作品则属于盗版范畴。他进一步分析说,作者改编权的许可使用可以分为专有许可(独占权)使用和一般许可使用两类。一般说来,画家对于出售专有许可使用改编权的价格要远远高于一般许可使用改编权。除此之外,绣娘们要找到自己喜欢的绘画作品的作者也是目前面临的问题之一。


  最好的合作 ——绣娘牵手作者

            苏绣的发展不仅牵动着每一个绣娘的心,也引起了版权管理者、行业协会、版权专家、学者们的关注,大家纷纷想办法,希望为苏绣找到一条顺应市场发展之路。据翁冶中介绍,为了简化刺绣艺术家获得绘画作品改编权许可使用的手续和降低使用成本,江苏省版权协会向画家和刺绣艺术家们提供了许可使用绘画作品改编使用权的服务。

              据了解,江苏省版权协会向刺绣艺术家们提供具有市场潜力的绘画作品,并以经纪人的身份,与刺绣艺术家们签订改编权许可使用合同。同时,还会从维护画家和刺绣艺术家的著作权考虑,专门制定维权方案,对于刺绣艺术家所创作的每一幅作品,协会都提供免费登记服务和防伪数据提取服务。当市场上出现盗版刺绣作品时,协会将启动相应的维权程序。

       据翁冶中介绍,画家许可刺绣艺术家使用改编权,是按照每一幅刺绣作品的面积收费,一般他们会建议每幅作品最低收费100元,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是要由原创艺术家与刺绣专家(绣娘)共同协商来决定。目前,江苏省版权协会已经与多位画家签订了美术(绘画)作品改编权专有使用的授权协议,与苏州镇湖刺绣协会签订了美术作品交流和维权合作协议,也与多位刺绣艺术家签订了美术(绘画)作品改编权许可使用协议。

                对此,江苏省版权协会会长傅杰三表示,版权协会作为版权的保护者,就要为绣娘办实事,促进绣娘与原创艺术家牵手。他们要努力让创意找到市场,让刺绣产业与时俱进,提高江苏文化创意的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这必将在江苏版权产业发展中留下一笔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