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十三五”苏北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计划及2016年财政补助资金
各片区牵头部门、有关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6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安排扶贫资金支持成子湖片区、西南岗片区、涟沭结合部片区、石梁河水库片区、灌溉渠以北片区、丰县湖西片区等六个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新一轮苏北六个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安排补助资金总额6.7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6亿元,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0.7亿元。对本轮退出的刘老庄地区、黄墩湖滞洪区由省财政分别安排一次性补助0.3亿元、0.4亿元。
二、苏北六个重点片区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根据各片区面积、片区乡镇人口和片区行政村数量等因素,将资金分配至片区各县(区)。对退出的黄墩湖滞洪区一次性补助,因涉及到三个县(市、区),也按上述方法进行分配。六个重点片区及刘老庄地区、黄墩湖滞洪区“十三五”时期财政补助资金计划详见附件1。
三、六个重点片区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确定后,资金分年安排,刘老庄地区、黄墩湖滞洪区实行一次性分配下达。2016年安排并下达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2.6亿元(详见附件2),其中:1.9亿元列2016年“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0.7亿元通过2016年省与市县年终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
四、请各片区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市、县(市、区)及时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加快组织实施。退出的刘老庄地区、黄墩湖滞洪区一次性补助资金比照六个重点片区继续用于关键工程项目建设。各有关县(市、区)应在省财政下达预算后60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
五、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按《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30号)执行。
附件:1.“十三五”苏北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省
以上财政补助计划表
2.2016年苏北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省下达
补助资金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