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父爱致“严父”打死亲生女 被判无期徒刑
中新江苏网南京12月2日电 (记者 申冉)为了让不思“上学”的女儿“上进”,一个父亲对着自己的亲生女儿使用扇耳光、脚踹、用钢管抽打的方式持续殴打了一个小时,致13岁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2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涉嫌故意伤害致亲生女儿死亡的父亲南京市民郑东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中国家庭的传统观念中,把父母之爱称为“严父慈母”,家庭教育中,父亲的角色往往是唱“红脸”,然而当“严父之爱”失控滑向暴力,就变身成了“魔鬼之手”摧残年幼无助的生命,酿成家庭惨剧。
当日接受庭审的嫌疑人郑东,曾经是一位普通的父亲,2003年与妻子离婚之后,女儿小郑随其生活,十年来,父女二人相依为命。
2013年9月小郑上初中后,因在校表现不佳被父亲数次打骂。2014年3月18日晚10时许,因女儿放学回家晚,又怀疑女儿有早恋及交友不慎的情况,郑东遂用扇耳光、脚踹、用钢管抽打的方式持续殴打女儿,直至女儿倒地。当晚11时许,郑东将女儿送至南京市第一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小郑殁时年仅13岁。
根据郑东的供诉,打死女儿是因为女儿的倔强让自己一时间失去了理智。
他回忆:“案发时女儿大概是九点多回来,我当时在家等她,在玩电脑,一边等一边生气,因为女儿不好好上学,我很生气,这个时候我已经辞职了,因为要接送孩子和工作冲突。女儿回来后,我让她跪在那里反省,她也按照我的要求跪在那里了,我就跟她讲为什么老不听我的话,我当时头脑失去了控制,她又跟我顶嘴,我就用手掌抽她嘴巴,具体抽了多少次不记得了,打了好多下,我打她她还跟我顶嘴,说不想上学的话,我就拿钢管吓唬她,我就想好好教育她一次,让她怕我……我用膝盖顶住了钢管将管子折弯了打女儿的腿,当时女儿是害怕的,但她嘴巴上还是不服输……打她的时候我看到她脸上、身上的伤,脸已经被我打青了、肿了,牙齿也掉了,女儿在打的过程中也求我不要再打,我就想让她好好上学,当时失去控制了……”
独身父亲的尴尬困境 “双面父爱”的唏嘘结局
在法庭上,无论是检察官、辩护律师、证人证词还是郑东本人,都认可了郑东对女儿的父爱是真实的。
据郑东陈述,文化程度不高的他,因为女儿学习成绩不好,在女儿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给她请了家教,每门科目每个月花800元,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这笔开销并不小。
由于女儿贪玩喜欢去网吧,甚至在三次离家出走最后一次就是躲在了网吧里,为此郑东跑遍了周围知道的网吧,和网吧老板说不能让自己女儿再来。
因为女儿在网吧玩,社会关系复杂,学校要求家长配合管理孩子,郑东为此辞去了工作,一个月里天天接送女儿。
为了和女儿改善关系,有一段时间,郑东即使是上夜班,也坚持早上5点半起床为女儿做早餐,6点钟准时叫女儿起床。
“家门口熟悉的人都能体会我对孩子的关心。”郑东在庭上反复说起自己对女儿的爱。
然而作为离异的独身父亲,如何教育正值青春期的女儿成为一件尴尬而困难的事情。在郑东的心里,打孩子是为了教育孩子。“我的观念是打一次就要让她晓得,让她害怕,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情。不知道要通过机构、组织来获得帮助。”
郑东坦言,和女儿平时虽然关系不错,但是交流很困难,“有些事她不愿意跟我说,她在外面找朋友的事情也不愿意跟我说,更多的时候她愿意跟她妈妈说。”
在案发当晚,小郑告诉郑东自己不愿意再上学,父女矛盾迅速激化,“我跟她说最起码要把初中学好,不要像我一样一辈子吃了没文化的苦。”郑东的苦心在情急之下变成了暴力,当棍棒打在了女儿的身上,父女之间最后的交流余地也荡然无存了。
相较于郑东“父爱”无奈的一面,郑东在死去的女儿身上留下的累累伤痕则让人触目惊心。
在2013年,郑东就有过一次将女儿的手指打断。
而郑东对女儿的最后一次“暴打”,根据检察官出具的小郑的验尸报告显示:在案发当晚郑东通过扇耳光、拳打脚踢、用钢管殴打的方式,对女儿实施的多次、长达一个小时的殴打,导致13岁的小郑因全身多处机械性损伤致心、肺、脊髓挫伤并发肺脂肪栓塞而死亡。
在案发现场的里外屋墙壁上,满是小郑被打后溅出的血迹,小郑的衣服上也是残留了大量血迹。
面对自己的罪行,郑东在庭上反复恳请法庭判处自己死刑立即执行,“我此生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母亲,最愧对的人就是我的女儿,我为人父却不能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现在我没有了未来也没有了希望,我只想尽快拯救我自己,恳请法院判我死刑立即执行。”
第三方力量缺失 让困境中的孩子危机四伏
在庭审中,郑东悔恨自陈:自己父亲因车祸早逝,独身的母亲含辛茹苦带大自己,自己还多次沦为阶下囚让母亲失望难堪,更因为文化水平不高导致事业和家庭生活不顺;而在自己对女儿实施暴力的时候,因为不懂法律常识,身边也没有一个人阻止自己,导致自己失去理智,下手越来越重。
父爱的错位,让这对血浓于水、相依相靠十年的父女最终悲惨收场。
郑东的辩护律师、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忠贵在庭上疾呼,“为什么类似于郑东棍棒教育的家庭暴力伤害案在中国社会屡屡发生?有没有社会的原因?他的行为不是个别现象。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家庭暴力日趋激增。中国封建礼教中‘父为子纲’的父权观念根深蒂固导致‘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成为理所当然,滥用父母监护权的行为被民众熟视无睹。”
本案的主审周侃法官也在宣判之后提出司法建议,未成年人作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群体,其自我保护和自我生存能力不足,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家庭、社会的关爱,但是在现实生活父母管教子女的过程中,模糊了正当惩戒子女和侵害子女人身权利之间的界限,酿成悲剧的不在少数,不容忽视,应当引起社会关注。“父母应该意识到,子女并非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独立的生命体,其人身权利应受到国家法律监督。”
本案的人民陪审员黄琼花在庭审期间多次流下眼泪,她在审判结束的采访中一边哽咽一边说,“本案的受害人学校和亲属在第一次发现孩子被父亲殴打,为什么没有报警?警方哪怕是通过训诫,也能够提醒郑东不可以打孩子,这多少能让这个父亲受点教育,至少让他知道打孩子是违法的。要付出多少孩子们血的代价,社会才能警醒?”
“在乐燕案之后,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媒体宣传以及地方立法的努力,减少乃至不再出现这样的未成年儿童被伤害事件,但是这条路还很漫长。”同样是震惊国内外的南京“乐燕饿死女童案”主审法官的周侃遗憾地告诉记者。
周侃向民众呼吁,“每个人都应该转换自己的理念,希望每个市民都能成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一个原子,从每个人自己做起,首先善待自己的子女,耐心教育沟通;也昧心自问,当邻居家传来孩子被打骂的声音,有没有过去问一句,劝一句。从自己做起,从自己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这样才能防止这样悲剧再次发生。”
据悉,南京法院正在牵头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研讨会,联合各职能部门,商讨和制定保护困境儿童的干预报警机制,争取先行试点。(完)
编辑: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