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院“紫藤”检爱团成员赴学校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讲活动

02.03.2016  11:45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增强未成年人反家庭暴力意识,2月29日下午,洪泽县院“紫藤”检爱团成员赴洪泽县第二中学,通过授课,观看专题片,互动问答等环节为学生专题讲解《反家庭暴力法》。

  授课中,“紫藤”检爱团成员通过播放家庭暴力典型案件视频、剖析家庭暴力引发的原因、《反家庭暴力法》出台背景及实施亮点等环节,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述了反家庭暴力的重要意义,并告知学生在遇到或目睹家庭暴力时,应如何让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法》知识问答环节通过抢答的方式,加深了同学们对《反家庭暴力法》38条条文的理解和领会,现场气氛热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