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19.11.2021  10:22

  “规建设到现在,我的心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已经超过去年总和。”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会议室,企业家吉某激动地说起。

  吉某是一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实际经营人。2017年5月到2018年5月,为了让公司少缴纳税款,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吉某接受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额238万余元。后吉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及时补缴全部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

  根据锡山区涉企案件办理统一操作流程,案发后,锡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同步开展办案影响评估工作,对涉案企业是否具备合规建设条件进行了考察。办案检察官走访获悉,涉案公司员工90余人,是一家拥有21项专利、2个商标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主要生产与汽车自动驾驶相关的产品,属国内顶级品牌,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作为负责人,吉某在公司创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研发了很多专利项目。2019年9月,当地政府将该公司作为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专门引进。疫情期间,该公司在经营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不裁员并如约提高员工待遇,还向福利机构、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

  “经调查了解,我们认为涉案企业负责人学历较高、企业有社会责任感,只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法律常识导致案件发生,可以督促其开展合规建设。”检察官沈晗说。

  

  ▲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走访企业

  2020年9月底,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锡山区检察院向涉案公司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合规计划建议书》,督促其拟定针对性合规建设方案,在半年内完成合规建设,建立合规完备的管理规章、员工培训等制度,检察院将联合主管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及法院在审查起诉终结前和审判阶段对其进行重点考察。根据检察机关建议,涉案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合规建设计划书,建立“公司领导-合规经理-法务部-各部门合规员”组织模式,审查完善公司财务、销售、生产等规章制度,努力打造合规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

  2020年12月初,检察机关联合法院、税务机关共同对涉案公司合规建设情况开展评估,认为企业家和员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企业抵御和防控经济风险能力得到提高,企业达到合规建设目标要求。12月24日,法院全部采纳公诉人量刑建议,对吉某适用缓刑。

  “这个关口,检察官帮我们顶住了,我也深深认识到,再高新的技术都要在法律扶持下才能创造价值。”吉某说。

吉兰芳:守护万家灯火
工作中的吉兰芳 吉兰芳(右二)走进江苏省金湖检察院
1-4月江苏新获批上市新药84个
   1-4月江苏新获批上市新药84个 继续位居全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