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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陈某等三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牛肉,被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建议请求,判决被告缴纳罚金共计569000元,用于对受害消费者的赔偿。
今年以来,江宁区检察院一直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多元化办案维护民生民利,推出了生态资源环境、食药安全监督、老年人权益保护、消防专项监督和无障碍建设专项监督等五个专项的公益诉讼行动,小切口细化保护领域,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事,用心用情用力当好民生“护航员”。
在办理生态资源环境专项行动中,江宁区检察院坚持把环境修复作为最终目标,创造性地建立认罪认罚+行政磋商+听证的工作机制,即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听证会,由环保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磋商,确定环境修复方案,并将完成情况作为量刑参考依据,让当事人尽早开展环境修复,确保将生态环境损害降至最小。
在打击食药安全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江宁区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职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在两起食药类公益诉讼案件中,对相关侵权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双责同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市场管理层面问题,检察院先后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4份检察建议,督促对冷冻市场、食药从业资格等问题加强监管,有效净化食药市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集资诈骗、电信诈骗、涉保健品诈骗等犯罪高发,江宁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对相关经营场所开展了5次专项巡查,向责任单位发出3件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切实保护老年人权益,全方位关爱“夕阳红”生活。
居民住宅消防安全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江宁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消防设施损毁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一年来对辖区8个街道开展专项巡查,向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8处,并就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范围,是今年江宁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江宁检察院对辖区内超市、医院、便民服务窗口等30余处场所开展检查。向相关责任单位和行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8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