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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里大变样了。”“之前不知道消防栓这么重要,以后一定养成防火习惯。”“消防栓不能用,以前老是胆战心惊的,毕竟火灾这种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现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距离提起公益诉讼不过一个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再一次踏访这个曾经消防隐患严重的小区,眼前的一切都令人欣喜。
2020年1月,天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小区业主为占用公摊面积放置杂物,私设铁栅栏圈占公共廊道,不少楼层的消防栓被铁门“圈禁”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一直以来,高层建筑失火的新闻就屡见不鲜,惨烈的事故背后,往往就是消防栓损毁、缺水、被圈占等不起眼的消防隐患。”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郭联想说,“这些看似司空见惯的小问题,一旦没有引起重视就容易酿成苦果。”
为维护公共利益,今年1月13日,天宁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圈占消防栓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展开现场核查,向小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小区物业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今年6月,天宁检察院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发现仍有部分住户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相关问题执行不到位。
鉴于该小区消防违法情形仍未整改到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在调查核实后,根据市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集中管辖规定,于7月1日向武进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
诉讼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联合属地街道、派出所等全面开展摸排行动,点对点约谈部分态度冷硬、拒不配合的住户,摆事实、讲法律、说道理,敦促及时拆除铁栅栏。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谈话,住户们终于放下了对峙情绪,积极投入到整改中来。7月24日,该小区19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并回应社会关切,8月5日,天宁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相关社区党委书记担任听证员,围绕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受损公益修复情况和是否满足撤诉条件等开展监督评议。最终听证员认为公益损害已完全修复,一致认同拟撤回起诉意见。
9月9日,天宁区检察院向武进区法院申请撤诉,武进区法院于同日裁定准予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