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05.11.2021  10:30

  “您好,请出示一下您的身份证件。”,只见一位化着浓妆却依旧难掩稚嫩的少女磨磨蹭蹭地掏出身份证,“2004年出生的,还是未成年,你是否知道未成年人不得进入酒吧?”调查人员在看过身份证后对该名未成年少女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劝导其离开酒吧。

  以上是9月17日在江苏省高邮市某酒吧中发生的一幕。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贯彻落实2021年6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9月17日,高邮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教体局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市区内的酒吧和娱乐性营业场所等进行了随机调查。

  调查过程中,确实发现部分酒吧、娱乐性营业场所等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且部分酒吧内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标志,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据高邮市检察院统计,近年来酒吧等场所内未成年人受害案件多发。仅2021年1-9月份,在高邮市检察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与酒吧、KTV、营业性娱乐场所相关的案件就有15件共21人。其中,1起性侵案件中,一名未成年女孩在酒吧内饮酒后被侵害,还有1起性侵案件中,多名未成年人在酒吧内兼职。

  在“双减政策”背景下,学生课余时间增多,课业负担减轻,学生的课余时间花在哪里、用在何处,成为家长和老师共同关心的话题。扎紧娱乐场所监管的藩篱,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是落实“双减”政策的应有之义,也是全体社会共同的期盼!然而很少有家长和老师能想到自家孩子课余时间竟然去了酒吧、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健全,辨别能力不强,在酒吧、营业性娱乐场所极易受到诱惑,抑或是基于从众心理,沾染不良嗜好,甚至实施违法犯罪,更有甚者,还为不法分子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高邮市检察院依法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职责履行,加大对辖区内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的监管力度。

  下一步,高邮市检察院将跟进监督,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