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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2021 11:0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依托“检网融治”工作机制,实地走访调查该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发现该公司还在一级航道新通扬河和焦港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构建生产用房、浇筑水泥场地、加装地磅,进行砂石生产经营,直接影响到河岸堤防安全和行(蓄)洪安全。
该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依法向当地水利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纠正该建材公司违法行为。
水利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专题会商,成立了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召开拆除工作专题推进会,对违法现场进行了踏勘和取证,约谈该建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并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9月12日,海安市水利部门向检察机关回复称:该建材公司已完成对生产用房、地磅、水泥场地等建筑物和设施的拆除,至此4000余平方米的河道管理区域恢复了生态功能。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1.10.20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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