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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探索实践“一体三翼”法律监督模式,以法治力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服务中心大局。《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律监督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将“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推进反腐败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用新时代司法理念指导检察办案实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践行“民生”司法。《方案》明确,全力守护食药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前端治理与办理食药领域案件同步推进。
践行“优质”司法。《方案》明确,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立案后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解决“收押难”“送监难”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防止决定和执行机关滥用职责或怠于履职;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
践行“红色”司法。《方案》明确,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