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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走访智障女子的邻居
冒充他人贩毒,即使锒铛入狱,服刑之后仍能保持“清白”之身。这样瞒天过海的一幕并非电影桥段,而是现实中的一起离奇案件。
这起案件于今年6月28日再审开庭,7月15日法院宣判。
检察官发现蹊跷
2020年4月,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该县八滩镇开展社区矫正现场检察时,获得了一条线索:该镇32岁的女子刘蕾蕾(化名)天生智力残疾,讲话也不利索,却因贩毒在外地被判刑坐牢,现已刑满释放。
智障人士运毒有过先例,天生智力残疾却能贩毒?检察官觉得此事蹊跷,决定去刘蕾蕾家一探究竟。
蓬头垢面、目光呆滞、语无伦次、答非所问……见到刘蕾蕾,检察官实在无法将她与毒贩子的形象对上号。检察官判断,此案可能有问题。
随后,检察机关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经询问刘蕾蕾家人及邻居,检察官得知,刘蕾蕾从小精神发育迟滞,21岁结婚,婚后育有一个4岁的儿子。刘蕾蕾的婆婆介绍,刘蕾蕾嫁过来后从未外出,路途稍远就找不着回家的路,偶尔回趟娘家都需要人接送,以防走失,“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就成毒贩子了,还经常被派出所带去尿检,请检察官主持公道……”
初步调查的证据表明,刘蕾蕾绝无在外地犯罪服刑的能力和时间。但判决书却明确显示,刘蕾蕾先后7次因吸毒在无锡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还因贩卖毒品被定罪判刑。检察官下定决心,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服刑毒贩身份不实
检察官向院领导汇报后,便赶赴刘蕾蕾的服刑地——常州监狱调查取证。
经查阅、比对监狱提供的服刑人员档案,服刑的“刘蕾蕾”从照片上看,与八滩镇的刘蕾蕾完全不是一个人。据曾经看管她的狱警介绍,这个“刘蕾蕾”能说会道,完全没有智力残疾,服刑期间表现尚好,目前已经刑满释放。
然而,除了照片不一样,档案上登记的该女子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和八滩镇的刘蕾蕾的信息完全一致。此时,几个疑问涌上检察官的脑海:到底是刘蕾蕾贩毒后故意装疯卖傻躲避刑罚,让假刘蕾蕾代为服刑,还是假刘蕾蕾冒名贩毒服刑呢?如果是后者,她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检察官从滨海县民政部门调取了刘蕾蕾残疾人证备案及鉴定材料。材料显示,2018年3月,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断,刘蕾蕾系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同年6月,被滨海县残联评定为“智力残疾三级”。
手机号引出毒贩身世
没有完美的犯罪,真相肯定隐藏在一些不经意的细节中。检察官静下心来,重新梳理案卷材料,仔细核对每一个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功夫不负有心人,检察官从监狱档案《罪犯离监综合信息表》中发现,亲属一栏留有“刘蕾蕾”母亲手机号码,并括号注明“已核实”。“已核实”,说明监狱曾经联系过该手机号码,但检察官经过核对,这不是刘蕾蕾母亲所用的手机号码。看来,这个号码的主人曾经冒充过刘蕾蕾的母亲,并成功骗过了狱警。
检察官果断决定以监狱回访戒毒之名,不动声色摸一摸此人的底细。
“喂,您好,我们是常州监狱的工作人员,现在对您做个回访调查,刘蕾蕾现在还吸毒吗?”
“你找她什么事,我管不了她!”
“您管不了她,那她爸爸呢,我们让他来管。”
“我们早就离婚了,他杨志全就从来没管过这个女儿……”
虽然她非常警觉,始终没有透露她自己及女儿的任何信息,但因为对前夫的不满,在不经意间透露出假刘蕾蕾生父名叫杨志全(化名)。
这一信息非常重要。检察官不动声色地与她聊家常,搜集了更多关于假刘蕾蕾及其生父的生活、工作经历等细节。
检察官综合口音、年龄、离婚等细节,通过户籍姓名检索杨志全,重点调取其子女照片信息进行比对,很快发现,杨志全家住滨海县某镇,他的女儿杨某婷高度疑似贩毒服刑的假刘蕾蕾。
很快,检察官找到了杨志全。这位看起来一脸忠厚的农家汉子,对突如其来的探访似乎颇有心理准备。他说与前妻离婚后,自己与前妻和女儿已经“失联”十余年。当检察官让他作证和指认时,他均以“多年未见、看不清楚”等理由推脱,不愿配合。
为得到杨志全的配合,检察官多次上门耐心向其释法说理。为不影响他和家人的声誉和生活,检察官特地选择村里人午休的时候,驾驶民用车前来。检察官的坚持和细心最终得到杨志全的理解,表示愿意配合作证并指认该服刑女子就是其女儿。
监督纠正错案
原来,假刘蕾蕾真名叫杨某婷,她的父亲杨志全和刘蕾蕾的父亲是亲戚,杨某婷比刘蕾蕾大5岁。13年前,杨某婷外出打工,发现年轻女子更容易找到工作,便从刘蕾蕾爷爷的手中借走刘蕾蕾的户口本,冒充刘蕾蕾,拍照并办理身份证。此时,刘蕾蕾还没有申领过身份证,因此,杨某婷很顺利拿到了冒用的身份证。
之后,刘蕾蕾因结婚,拿着户口本去公安机关办理了身份证。她的身份证与杨某婷冒用的身份证,除了照片不同,其他如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基本一致。
从2013年至2017年,杨某婷曾多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和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因两次贩卖总计0.6克的冰毒,被无锡市梁溪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8月22日起在常州监狱服刑,直至2019年1月25日被刑满释放。
接受行政、刑事处罚时,杨某婷一直冒用刘蕾蕾的身份。
真相大白后,该案经层报江苏省检察院,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并将该案指定移交原审检察机关——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监督,纠正错案。同时,杨某婷归案后对其冒名刘蕾蕾贩毒服刑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12月,因原案被告人身份及自首情节等事实认定错误,经监督,原审无锡市梁溪区法院决定立案再审。6月28日,此案再审已开庭。7月15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某婷有期徒刑七个月。
同时,公安机关经核实后逐级上报,删除了刘蕾蕾前科劣迹记录,最终还刘蕾蕾以清白。
针对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身份证件核查不细的问题,滨海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