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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舅’工作日常,既严肃也有温度!点赞!”8月17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召开的一起涉企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作为最高检“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的环节之一,听证会在最高检微博、头条号进行直播,视频播放量累计达到10.5万次。
进行直播的,是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9年4月,如皋市英翔商贸有限公司(化名)开始向位于盐城市建湖县的江苏美伦钢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名)销售煤炭。2019年5月,因美伦公司缺少增值税进项发票,为抵扣税款,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与英翔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共谋,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收流失44万余元人民币。2021年3月,如皋市公安局以两家企业及沈某、张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审慎作出处理决定,检察官先后多次实地走访涉案企业、税务机关、镇区经济发展局等单位,对涉案企业进行办案影响评估。经调查发现,两家企业经营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年纳税额较高,生产经营质态良好。尤其是美伦公司,目前公司有员工400余人,年纳税额1000余万元,公司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帮扶困难群众、支持抗疫斗争等方面贡献了企业力量。但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两家企业在财务税收、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确实存在法律风险。为此,该院向涉案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提出具体防范对策,督促企业堵塞漏洞,防止再次违法犯罪。
6月3日,最高检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该院迅速贯彻落实,牵头当地工商联等11家成员单位组成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同步建立专业人员名录库。经审查,该院认为涉案企业英翔公司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且企业及个人均愿意进行合规管理,遂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秉持本地和外地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理念,该院在建湖县检察院的协助配合下,同步对美伦公司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由公司自行聘请法律顾问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如皋组建的第三方组织负责对公司整改情况考察验收,检察机关通过飞行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合规考察期间,两家企业根据法律风险提示函制定合规整改计划书,成立领导小组,聘请法律顾问,制定《合规政策指引手册》和《员工行为手册》,邀请专家开展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举报监督机制,每月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通过查阅台账、发放调查问卷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第三方组织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最终,两家企业顺利通过考察验收。
得益于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英翔公司与全球玻璃产业链主要制造商之一的某光伏产业集团达成合作,新建一套更加先进的石英砂生产流水线。美伦公司与国内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某钢铁集团达成合作,代加工产品。两家企业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情况持续向好。
8月17日,如皋市检察院就该案是否情节轻微、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听证会。“我是外地企业,想不到在如皋也能受到平等保护。我一定牢记教训,为社会多做贡献。”“我现在认识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合法、合规。”公开听证会上,沈某、张某某表示真心悔改,并作出承诺。“检察机关帮助企业整改,用心良苦!希望涉案企业吸取教训,合法诚信经营,未来做大做强,再造福社会。”政协委员张峰作为听证员代表发表评议意见时说。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单位及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有主动投案,规劝、陪同他人投案等情形,案发后已补缴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同时企业合规整改已通过考察验收,建议作不起诉处理。“这次的听证会很特别,检察机关向我们全面展示了企业合规管理的过程,很受触动。”受邀现场观摩的企业家代表表示。
听证会结束后,根据该案的事实和证据情况,综合考虑听证各方的意见,如皋市检察院对两家企业及沈某、张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该院依法向税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企业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将企业案发后合规建设情况作为从宽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