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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曙光带着检察官助理、公益诉讼观察员到京杭大运河宿豫段走访,看着两岸绿草如茵、河水银波泛泛,不由欣慰地说:“看来我们的工作没白干。”
这是今年以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第5次实地走访京杭大运河宿豫段。在这期间,他们受理了关于京杭大运河沿岸行政公益诉讼9件,有力保护了京杭大运河的河道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自2019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积极探索构建京杭大运河‘1+N’检察保护协作机制,推动京杭大运河宿豫段生态环境整体持续改善。”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耀阳说。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京杭大运河宿迁段全长112公里,是苏北航运的黄金水道和南水北调的主要通道,千年古运河流淌至今,留下了珍贵的文化遗产。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同年5月,江苏成立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生态修复保护要走在前列。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牵头做实做细京杭大运河生态保护工作,联合多方力量,形成京杭大运河保护合力。2021年初,京杭大运河“1+N”检察保护被确定为该院重点项目。为更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遗产,推进京杭大运河宿豫段生态文明建设,该院探索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经调研、各方协商、多次研讨后,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河长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7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建立京杭大运河“1+N”检察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配合、信息反馈、普法宣传六项机制,加强联动监督协作,遏制、打击污染河道、破坏遗址文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共同助推京杭大运河宿豫段生态环境改善。6月23日,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宿豫区河长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运河保护建议,共商京杭运河保护方案。“必须加大对沿岸破坏生态行为的治理!”这成为所有人的共识。7月1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了第一次联合行动,围绕交通航道污染、船舶乱停、码头扬尘等问题开展重点领域“小专项”排查活动,了解运河边污染情况和治理情况,此次共排查违规给船舶除锈喷漆等4个方面问题。这样的联合行动,至今已经开展3次。精准发力,确保落地见效“在2019年一次摸排走访中,我们发现京杭大运河皂河段岸边存在违建、堆放垃圾等违法行为影响环境质量,码头沿岸有废旧船只污染环境,多家船厂在无资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对船舶进行维修、喷砂除锈与喷漆,影响航道安全通行,造成运河水质污染和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朱曙光说。经过一年的治理,大运河皂河段岸边所有废旧船只被拆除、非法船舶修理厂被取缔。
针对存在的问题,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确保河道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部署落实,对修理现场的油漆及粉刷工具进行扣押,安排人员对涉事船厂进行12小时监督,督促厂方清理设备、拆除建筑,取缔非法的船舶修理厂,依法保护京杭大运河沿岸生态环境。收到相关单位的“回复”,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安排专人进行实地回访。“经过整治,京杭运河皂河、黄墩段沿岸11家非法船厂的建筑、设备被完全清除,船只也已被清理出河道,岸边补植了绿化,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回访员”王致宣依然记得当时他回访时目睹的巨大变化。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还进行定期走访,及时掌握京杭大运河沿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截至目前,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京杭大运河沿岸走访10余次,受理行政公益诉讼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收到回复整改12件。延伸“触角”,形成监督长效“从办理第一起京杭大运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取缔非法船舶修理厂案起,我们就专门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总结,然后通过纸媒、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推进相关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使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朱曙光说。围绕办理的典型性、有影响力的案件撰写典型案例,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让广大群众尤其是京杭大运河沿岸居住群众深刻认识保护京杭大运河的重要性,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形成人人参与京杭大运河保护的良好氛围——如今,这已经是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的常规做法。“大运河是宿迁人的母亲河,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到伤害。听了检察官的普法,我们自己不仅要守法,更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大运河。”市民刘先生参加检察院组织的以案释法活动后说。“我们还发挥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作用,对京杭大运河进行常态化监督保护。”宿豫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殷献满介绍说,他们依据《关于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聘用了37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公益诉讼工作,“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如发现京杭大运河沿岸有危害运河环境的线索,可及时向检察院反映,形成常态化监督,从而让京杭大运河保护更有力更有效。今年7月,有乡贤反映,京杭大运河皂河段有废旧船只妨碍河道通行、危及河道安全。收到线索后,宿豫区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赴现场核查,后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分别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对京杭运河河道内废旧船只进行打捞清除,确保河道通航安全、行洪安全。目前,废旧船只打捞工作正在进行中。
岁月流转,两岸已经是满目秀色,大运河水依然在波澜不惊地流淌。因为,她知道,有人在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