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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以公开促公正,减少信访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轻伤害案拟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高校学者、人民监督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
2020年7月中旬,文某和陈某因为债务问题发生争吵,继而互相辱骂,撕扯殴打,造成双方不同程度的伤情。经鉴定,陈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宋某也构成了轻微伤。
“案情并不复杂,定罪也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单纯的处罚不是我们的目的。”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未达成和解,为深入了解双方平时关系、具体矛盾,承办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三日内,向双方送达了刑事和解申请书,并约谈了双方当事人。
据了解,文某与陈某原是服装生意的合作伙伴,后因疫情原因,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先前购进的服装都堆积在仓库,二人对此都一筹莫展,并因为出资问题发生矛盾,目前双方的情绪都已经平静下来,最关心的问题还是把堆积在仓库的服装销售出去,通过释法理、说事理、道情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源头。
听证会上,检察官陈述了事实认定、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和需要听证解决的问题,并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个人意见,侦查人员、听证员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对文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感谢宿城区检察院对我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我一定珍惜这个重生的机会,遇事不再这么莽撞,目前我和陈某也已经和好决定从头开始,到外地去闯一闯”文某说完,在不起诉宣告书上用力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和文某心里的疙瘩也解除了,现在我们两个重归于好,我们干事的劲头更大了,相信我们会越来越好”这次是陈某陪同文某一起来检察院接受不起诉宣告决定的。
这个案件是今年以来宿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1+N”办案机制,通过公开听证,有效落实普法责任,促成矛盾化解的第11个案件。下一步宿城区检察院将继续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在牢记初心使命上下功夫,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