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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院一策”开展个性化帮扶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抓基层、强基础工作部署,把薄弱院帮扶摆上突出位置,在全省研究确定了10个薄弱基层院(其中上报最高检4个)进行重点帮扶,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汇聚合力,推动薄弱院提振精气神、焕发新活力。
“脱薄争先”关键看班子,重点在“一把手”。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落实省市院领导挂钩帮扶责任,把发挥基层院班子整体作用和检察长头雁效应作为帮扶首要任务,由省院班子成员、市院检察长直接挂钩10个薄弱基层院,通过开展调研摸底、制定帮扶方案、确定“脱薄”时间表、解决突出问题、培植特色亮点、建立帮扶台账等“六个一”帮扶工作,督促薄弱基层院首先从班子和检察长身上查症结、找原因,对工作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的6个薄弱基层院“一把手”进行了调整,其他4位检察长也立下限期“脱薄”的“军令状”。
江苏省检察院指导薄弱基层院围绕政治、业务、队伍、纪律作风、保障等方面,查找问题118个,分析原因123个,实行“一院一策”,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帮扶提升方案,细化推进措施328条,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序时进度。组织如皋市检察院等10个先进院与薄弱院结对共建,通过走访座谈、案例演说、案件检视等,总结推广“昆山反杀案”“淮安英烈保护案”等办案经验做法,纠正办案偏差,帮助薄弱院落实“五个坚持”检察新理念,促进检察工作新发展。同时,采取先进院1名业务骨干挂职指导、薄弱院2名年轻干警跟班学习的“1+2”模式,加大结对院人才互派、双向交流力度,帮助薄弱院检察人才加快成长;对办理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案件,由结对双方选派员额检察官共同参与、加强协作,增强攻坚克难能力。比如,南京市两级检察院在办理“辣笔小球案”时,邀请薄弱院检察官就定罪量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办案争议点相互切磋探讨,在实践中积累办案经验。
在指导帮扶的基础上,江苏省检察院着重突出薄弱院自身主体责任,激发其内生动力。一方面,咬定目标抓落实。各薄弱院围绕“脱薄”提升方案,明确施工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严管理,确保如期实现目标。比如,响水县检察院研究制定“九聚焦”具体贯彻措施,并每月开展业务数据、检察贡献、案件质量、作风建设“四见面”督查,每季度组织述职评议,对于工作落后的进行约谈;丰县检察院确立“双提双争双一流”发展目标,狠抓全员练兵、精品办案、考核激励,着力破解理念滞后、活力不足、创新不够、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围绕“核心指标、检察贡献度、负面清单”三类考核指标,瞄准最优院目标奋力争先进位。另一方面,提质增效创特色。以全省“五好”基层院建设为引领,对标找差,补短强特,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争创发展优势,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影响力。比如,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实施“一线一品”活动,积极打造“检视合规·平等护企”“碧水里下河”公益检察行等工作品牌,获评全区改革创新奖;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牵头实施“山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对长江、古运河、南山等的司法保护,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脱薄争先”着色添彩。
整合各方资源组团攻克薄弱点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作出帮扶相对薄弱基层院的工作部署后,浙江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调研掌握和绩效评价情况,研究确定兰溪、庆元、遂昌、景宁等4个全国相对薄弱基层院,洞头、磐安、常山、岱山、仙居等5个全省薄弱基层院。为找准情况与问题,浙江省检察院于2020年底今年初用时1个月,由7位院领导分头带队赴8个全国先进基层院互学互看专题调研,找准薄弱院问题的症结,突出表现在“三个不均衡”上,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不均衡,“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等新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仍有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人才结构、能力素质、职业发展前景的不均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大小院激励的不均衡。
今年3月,浙江省检察院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脱薄争先”、实现基层院均衡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八大抓手具体包括基层院重点联系和对口指导机制、结对帮扶机制、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评选发布机制、表彰奖励和典型培树机制、优秀集体和个人选树宣传机制、创新项目申报指导发布机制、基层院减负,以及优化绩效评价。
具体规划层面,针对9个全国、全省工作相对薄弱基层院,已由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联系时间2至3年,省、市院各业务部门对口联系1个条线工作薄弱院,每年找准和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在“党建+业务”、疑难新型案件办理、机制创新、试点任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倾斜。目前,浙江省检察院领导和部门均已完成集中走访调研、赴基层讲党课等活动,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等9个全国、全省先进院与9个全国、全省相对薄弱院签约开展结对共建。目前各项结对举措正在实质性推进,如景宁、岱山、磐安等县检察院已经选派12名干警到先进院学习办案技能,遂昌、庆元等县检察院与结对的先进院开展党建与业务融为一体的主题研讨。特别是,辖区内有3个全国薄弱院的丽水市检察院,立足自身实际,整合各方资源,出台专门方案,组团帮扶薄弱院。
队伍建设层面,浙江省检察院针对性研究落实政策措施,改进薄弱院公务员招录机制,拿出一定比例专门向本地籍学生招录,促进本地人才回流;完善薄弱院新进人员服务年限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降低人员流失率;在政法专项编制、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中,对薄弱院予以政策倾斜。在先进典型评选、教育培训等方面,充分考虑薄弱院实际情况,多渠道多角度调动薄弱院积极性。
管理层面,一方面,加强对薄弱院的考评。修订完善2021年度市县检察院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薄弱院特色亮点的评价肯定预留空间,在部分大小院差距明显的业务指标中设置“院均”数、“实有员额检察官人均数”予以平衡,进一步鼓励薄弱院积极进取,缩小差距。另一方面,加强对省院业务部门的考评,支持将帮扶薄弱院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考评项目,奖优罚劣,以考评促建设、促落实。
为落实八大抓手,浙江省检察院一方面压实督导责任,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督导和动态反馈、评估机制。在每个月政治部部务会上,由各处室对照基层院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作项目完成情况专题汇报,总结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结对院与薄弱院集中开展“六个一”专项工作,即:共同开展一项专题调研、共定一个帮扶方案、共克一个突出问题、共建一个交流平台、共创一项规范制度、共树一个特色亮点。目前各薄弱院均实行了“业务周分析、队伍月讲评、成效季总结”,以只争朝夕的姿态抓“脱薄”。
结队帮扶共建分级分类施策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自今年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政和县检察院、长汀县检察院、霞浦县检察院等4个基层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相对薄弱院后,福建省检察院谋势而动,多措并举,有力提升了帮扶质效。
福建省检察院坚持把薄弱院帮扶作为整体提升基层院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帮扶措施,提出项目化、清单化解决思路。坚持“因院施策”,明确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确保按期“脱后”。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多次听取情况汇报,福州、南平、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检察院党组认真履行主抓责任,实地调研,深入查找问题,通过“问题库”销项等方式帮助薄弱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各项机制,分级分类施策,助力薄弱院“脱薄争先”。
一是建立困难问题反映机制。针对省级统管后基层困难反映和到省直机关协调事项不够顺畅问题,福建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畅通基层检察院建设存在困难问题反映渠道的办法》,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省院政治部及时将薄弱院反映的问题移送省院职能处室指导帮扶。目前,已受理18件,其中已答复或协调解决13件。
二是建立条线调研帮扶机制。福建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基层检察院建设困难问题条线调研帮扶机制》,组织开展条线工作调研,全面梳理困难问题。对自身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主动协调,对需要党组研究解决的,提请党组研究。同时,通过组织薄弱院干警参加培训、为薄弱院落实表彰评选名额、派员指导办理重大复杂案件等措施,提振薄弱院干警精气神。
三是建立基层院结对共建机制。针对薄弱院员额检察官办案理念、工作方法相对滞后、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等问题,福建省检察院及时建立“山海协作”共建机制,安排沿海地区先进基层院分别与薄弱院结对共建。目前,长汀县检察院与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已签订《关于开展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检察业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等纳入共建内容,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此外,福建省检察院坚持整体推进、精准帮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优化薄弱院队伍结构,省、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的沟通协调,为薄弱院争取支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目前,政和县检察院已提拔3名年轻干部担任业务部门正副职;霞浦县检察院推荐2名70后、2名80后年轻干部充实班子;长汀县检察院向县委组织部推荐2名优秀储备干部。福建省检察院协调省委组织部为政和县检察院招录2名公务员并调剂干警编制1名,为霞浦县检察院增配2名书记员名额。为提升薄弱院业务水平,省、市检察院持续抓好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专业培训,统筹抓好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培训。福建省检察院、龙岩市检察院为长汀县检察院量身定做帮扶措施,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升“长汀经验”生态检察品牌影响力。目前,长汀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数、诉前程序数已分别跃居龙岩市检察机关前列。
压实“一把手”责任凝聚“脱薄争先”合力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基层检察院数量多,发展不平衡,最高检确定的129个薄弱基层院中,四川的5个薄弱院都在阿坝、甘孜、凉山民族地区,是全省基层院建设最难啃的硬骨头。四川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薄弱基层院帮扶作为实打实、沉甸甸的政治责任,精准发力推动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
四川省检察院坚持靠前指挥,加大“脱薄争先”推力。重新对省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点作出调整,全部联系发展相对滞后基层院,省院检察长冯键联系阿坝州阿坝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燕飞联系甘孜州炉霍县检察院,海拔均在3000米以上。今年4月初,冯键率队赴阿坝县检察院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之后又陆续到其他4个薄弱院调研,与3个州院、5个薄弱院检察长面对面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抓住“脱薄”契机,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检察院把所辖薄弱基层院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加强组织、协调、推进。阿坝州检察院检察长开展“体验式”调研,在薄弱院蹲点近1个月进行调研督导;凉山州检察院检察长采取多种方式将“一把手”的责任压实。
为了更好达成“脱薄”共识,四川省检察院党组召开帮扶薄弱院专题工作会议,5个基层院、3个州院和省院责任部门、检察对口援助的4个内地院全部参加,确定了业务条线指导和派员指导、跟班学习结合等104条帮扶举措。省检察院业务部门针对壤塘县检察院、阿坝县检察院业务工作无特色亮点的情况,建议并指导立足生态区位和自然生态资源特点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甘孜州检察院提炼固化“甘孜绿芽”“绿色格聂”等检察品牌,帮助薄弱基层院开阔视野、更新理念、优化工作方式。成都市检察院组织2个基层院拨付18万元资金援助甘孜州薄弱院,德阳市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筹措资金22万元援助甘洛县检察院。
四川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开展“六大行动”创建新时代“五型”基层检察院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三清楚三明白三压实”要求:基本情况、联系职责、上级要求“三清楚”,工作任务、改进措施、工作进度“三明白”,指导责任、主体责任、帮扶责任“三压实”。省院、州院帮助薄弱院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层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帮扶工作台账,采取脱贫攻坚的方式项目化推进。阿坝县检察院分析出队伍方面问题6项、业务方面问题15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实行工期倒排,对已完成、正在推进、未完成的分别用“红旗”“黄旗”“黑旗”标注,上墙挂图作战逐项攻克。目前,5个薄弱院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阿坝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实现“零突破”,二季度绩效考评进入全州前8位;炉霍县检察院6项业务工作实现“零突破”;德格县检察院“案-件比”较去年明显优化;甘洛县检察院在第二季度考评中已列全州第2位。
四川省检察院坚持将班子队伍建设作为“脱薄”的首要任务,抓住换届年契机,着力解决州、县院班子配备问题,为阿坝州检察院、凉山州检察院调整配备年富力强、既有主干线工作经验又有检察工作经历、思路开阔的党组书记、检察长,并协助调整好班子,已为阿坝县检察院、壤塘县检察院、德格县检察院调整检察长。阿坝州检察院分别为壤塘县检察院、阿坝县检察院下派1名挂职副检察长。同时,通过业绩考评督促班子成员办案,着力解决薄弱院员额紧张、办案力量弱问题。壤塘县检察院明确班子成员办案指标,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办案量均达到案件总数的30%以上。
建立台账“挂图作战”破解难题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针对4个全国和5个全省相对薄弱基层院,积极采取举措,助力薄弱基层院早日“脱贫摘帽”。
薄弱基层院为什么薄弱,这是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围绕找准薄弱根源,贵州省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调研50余次,发现薄弱基层院主要是弱在“一把手”不强、理念跟不上、班子结构不优、队伍精气神不足、能力素质不高等16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等形式,分析原因、研究整改,细化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21条。
薄弱基层院之所以薄弱,省级院和市州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围绕压实帮扶责任,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小结”,采取“工作提示单”等方式,加快薄弱基层院帮扶进度。一是构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对口帮的工作格局。省市两级院检察长“一对一”联系帮扶,建立帮扶台账,采取“挂账销账”的方式,逐项推进抓好落实。二是省市两级院联合组建帮扶工作队,实现薄弱基层院帮扶全覆盖。如安顺市检察院明确员额检察官“一对一”参与、指导紫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毕节市检察院抽调骨干组成“业务攻坚小组”,到织金县检察院指导办案。三是开展先进基层院结对帮扶薄弱基层院工作,推动形成“先进带后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如六盘水市检察院制定了结对帮扶制度,确定钟山区检察院与盘州市检察院、水城区检察院与六枝特区检察院结对帮扶。
围绕建强班子,选准配强“一把手”,不断优化薄弱基层院班子结构。针对“一把手”不强问题,贵州省检察院制定调整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在今年市县换届时统一实施。针对班子结构不优问题,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提出“一院一策”的班子调整方案,目前已商地方党委,在市县换届时统一调整到位。开展“检察长教检察长、检察长学检察长”培训活动,通过“三级检察长谈经验”等形式,共商解决薄弱院的困惑难题。
围绕提升专业素能,着力解决薄弱基层院在业务考核、业绩考评中暴露出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等问题。继续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9个薄弱基层院与法院互派16名干部交流学习,紫云县检察院安排办案人员到上级院进行跟班学习。注重实战练兵,深入开展薄弱基层院“月见庭审”活动50余次,并在选调培训中给予薄弱基层院名额倾斜。认真组织学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通过组织薄弱基层院编写典型案例,倒逼干警钻研业务,提升写作能力和办案能力。根据每个薄弱基层院培训需求,选派全省检察名师、业务骨干开展“送训上门”“对口支教”。创新组建“贵州检察名师工作室”,采取检察业务专家“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薄弱基层院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围绕推动业务增比进位,明确具体措施,采取“挂图作战”,切实解决薄弱基层院位次差的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的智能分析功能,准确掌握薄弱基层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并派员进驻开展业务指导。进一步充实薄弱基层院办案力量,从市院选派3名业务骨干挂任副检察长。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将检察官及所用员额一并调整配置到薄弱基层院。省市两级院业务部门分别对9个薄弱基层院主要业务指标逐项分析,定期研判,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截至目前,该省的4个全国薄弱院和全省5个薄弱院主要案件质量指标均有提升。
聚焦发展难题扫除“脱薄”障碍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薄弱基层检察院帮扶工作,该院检察长王旭光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工作汇报,进行研究谋划,建立省市院领导联系包抓薄弱基层院制度,组建薄弱院调研分析专班。同时,省院各业务部门联合5个市院,采取省市院直接帮、先进院结对帮等多种形式,帮助薄弱院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在帮扶工作中,陕西省检察机关发现薄弱基层院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偏大,队伍建设短板突出。干警年龄结构偏大,人才难招难留,法学专业出身干警不到四分之一。此外,司法行政人员严重不足,有不少基层院编制20人左右,司法行政人员多为2至3人,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带来一定冲击。
二是检务保障水平不高。佛坪县检察院和佳县检察院公用经费比较紧张,办公楼老化严重、设施陈旧,“两房”建设因资金缺口较大而难以实质推进。
三是薄弱基层院帮扶缺乏直接有效抓手。基层院建设内容广泛,涉及政治、业务、队伍、检务保障、信息化、纪律作风建设等各个领域工作,但目前还缺乏完整细致的工作进度量化标准,难以对基层院阶段性工作成效进行客观评价认定。
四是员额检察官等级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衔接不畅。陕西省基层检察院按照最高检要求配备了党组副书记,但由于缺乏组织部门相关文件,难以保证按照同级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的级别进行配备,党组副书记的级别有正科也有副科,对干部提拔使用带来不利影响。组织部门认为员额检察官级别与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无对应关系,对员额检察官的提拔任用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以上问题和困难,建议最高检与中央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为西部人员规模较小的基层院适当增加政法专项编制,为基层院统一招录司法行政人员,并希望最高检与中组部等部门就基层院党组副书记级别不统一、员额检察官等级与公务员领导职务或职级不对应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从制度层面解决困扰基层发展的难题。
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基层基础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在薄弱基层检察院帮扶工作中发现,该省薄弱基层院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检务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检察人员青黄不接现象突出。青海省基层检察院共47个,地处藏族自治州的32个,占总数的68.1%。涉藏地区较落后的基层院平均海拔在4000米左右,高寒缺氧,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不同程度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二是检察官队伍断档严重。涉藏地区大部分基层院核定员额职数7名,几乎没有满额配备的院,玛多县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均为院领导。部分院符合入额遴选条件的检察官助理人数较少,检察官断档问题严重。曲麻莱县检察院6名员额职数,空额4名,只有1名检察官助理符合入额遴选条件;河南县检察院空额3名,无符合遴选条件的助理人选。三是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全省检察干警35岁以下的829人,占总人数的45%,年富力强、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中青年骨干明显不足。
在业务建设方面,一是尚未完全适应“四大检察”发展要求。部分干警对刑法、刑诉法比较熟悉,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法律知识较为缺乏,监督能力相对薄弱。缺少办理金融诈骗、生态环境、信息网络案件的干警,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尤为匮乏。二是办理案件程序不够规范、质量不高。在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4141件,瑕疵及不合格案件108件,占2.61%。三是人员素质急需提升。司法理念和知识更新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监督措施不多、力度不够、效果欠佳等问题依然存在。
在检务保障方面,个别院“两房”建设需要加强。曲麻莱县检察院技侦楼建成时间较长,因气候恶劣、雨雪侵蚀,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严重老化,办公条件较差。周转房需要配套解决,部分基层院近年新招录的干警多为非本州常住人口,干警长期借宿或在外租住,缺乏干警周转房,不利于队伍稳定。干警待遇需要协调落实,机构改革后,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保障,缺少地方资金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青海省检察机关提出以下解决措施: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一支高原检察铁军;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决策能力。以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三级院联动发力,强化联点院建设,对省院班子成员8个联点基层院(含4个薄弱基层院)开展一对一帮扶;注重实际需求,积极引进民事、行政、环保、金融法律人才;开展岗位练兵,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提高队伍素质;积极与省级财政部门协调,争取专项经费,夯实基础建设,提供优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