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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21  10:30

  “检察官姐姐,这个月我在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中通过初赛并获得了美发师职业资格证……”近日,小王在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进行每月思想汇报时,兴奋地向承办检察官说道。

  小王之前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在邻居和老师的眼里也是一个相对懂事听话的孩子,由于上到初二便辍学,过早的离开校园结交了社会闲散人员,在受到同伴不良诱导情况下参与了一起抢劫案件。

  通过前置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检察官还了解到,小王自幼家庭监护不稳定,父亲因为聚众斗殴、赌博两次入狱,对其此次暴力手段获取钱财的行为形成不自觉的负面示范。

  亲情感化是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关键。鉴于特殊的家庭背景,泗洪县检察院决定对小王一家进行亲职教育辅导,量身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委托专业团队开展。为期2个月的心理咨询、沙盘游戏、亲职角色互换等教育措施,帮助小王母亲掌握了亲子间沟通技巧和方法。为了让小王感受到家庭的亲情和温暖,检察官还鼓励其与入狱服刑的父亲通过书信沟通,通过实现父子联结,极大地鼓舞了小王迷途知返。

  根据小王的案情,综合评估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及亲职教育结果,泗洪县检察院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规定了6个月的考验期。承办检察官出于净化社交圈、帮助正常回归社会的目的,结合其学习美发技能的愿望,决定送小王到宿迁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进行教育矫治。

  小王是该观护基地中诸多观护对象中的一个,也是泗洪县检察院“全程序”涉罪未成年人品格重塑模式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该院综合采取司法救助、民政救助、教育帮扶和社工服务等措施,帮助6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塑良好品格、顺利回归社会,帮助40余个家庭重构良好亲子关系,其中3名未成年人考取大学。

  泗洪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增加反映未成年人“品格”的事实证据的审查与运用,于2017年初在全省率先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并在改革基础上深入探索“全程序”涉罪未成年人品格重塑工作,将品格证据的适用扩大到审判、执行阶段,实现不同刑事诉讼阶段品格重塑工作的无缝衔接。

  该院多次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研商,通过会签文件的形式,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前置收集品格证据材料;后通过审查综合评判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等级,作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帮教考察、临界预防等分级处遇措施,并推动法院将品格事实证据纳入法庭审理,将其作为定罪量刑、法庭教育的依据并写入判决书,实现了由关注“案件”向关注“”的理念转变。

  为使品格重塑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泗洪县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以会签文件、联席会议等形式将涉罪未成年人品格重塑帮教考察工作委托给专门的社工组织,专业化开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等教育矫治措施。同时,协同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构建社会支持机制,精准研判社会治理风险,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未成年人品格养成和犯罪预防教育常态化机制,为未成年人良好品格的养成提供优质的社会环境。